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索 引 号: WB7308000-2020-15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2-28
名 称: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0]015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0]0151号

上海市嘉定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0年12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塔城路264号变更为塔城路264号101室;业务范围由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外语类、职技类)(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在职医护人员、卫技人员、乡村医生的培训和辅导(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主管单位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