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3303000-2021-0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名 称: | 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韩天衡艺术传承交流中心的批复 | ||
文 号: | 嘉文旅(2021)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上海韩天衡艺术传承交流中心发起人: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上海韩天衡艺术传承交流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要求,同意成立上海韩天衡艺术传承交流中心。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5日
嘉文旅[2021]4号 关于同意成立上海韩天衡艺术传承交流中心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