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202000-2021-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26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21〕1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安监站(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应急行规〔2020〕5号)相关要求,现就积极推进2021年嘉定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状分析

2012年以来,嘉定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不高。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没有真正运行,特别是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制度化运行机制,标准化工作僵化成一套台账资料,部分企业完全是为了标准化而标准化,与企业日常运行管理不匹配,建一套做一套,图形式、走过场现象比较严重;二是企业对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主动性不强。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在地生产型企业数4万余家(其中,规上企业数3000余家),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申报二级标准化194家、申报三级标准化686家,历年累计也仅有1800余家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达标创建评审工作,全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总量偏少,高水平的安全标准化企业数量更少;三是企业安全标准化常态长效机制建设尚未真正形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两张皮”现象严重,很多企业既搞安全标准化,又搞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标准化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未能融合运行,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经验、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上述短板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并下大力气予以克服和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既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也是安全管理经验和智慧的大集成,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各街镇、各企业必须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高度上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各级安委会有关文件,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都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各街镇、各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辖区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国有规上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域要带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提升。

二、年度任务

完成2018年三级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期满复评和工贸三级达标企业的期满复核工作。完成对2019、2020年三级达标企业的抽查。继续开展2021年工贸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已达标企业信息数据。

(一)标准化自评员培训。在本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在此期间评审人员资格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待疫情解除后,区应急管理局将适时启动相关培训工作。

(二)标准化创建。各安监站(所)要积极排摸本辖区内工贸和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创建情况以及小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力争完成2021年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数(详见附件1),并将2021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定创建名单(详见附件2)于3月15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三)标准化期满复评。期满复评作为今年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各安监站(所)在3月15日前完成排摸、梳理辖区内需要期满复评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并将该名单于3月15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是标准化建设的主体,各安监站(所)要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组织全员进行培训。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自主开展达标创建,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同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提交自评报告。

(二)突出重点,规范实施。一是各安监站(所)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严格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精神,按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对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精准开展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二是各安监站(所)要严格审查企业自评申请,对其安全绩效、企业规模、行业分类选定是否符合标准等内容重点核查,对发现的未达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的企业督促其整改,并待其整改完毕后再提出评审申请;三是各安监站(所)要着力提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所列隐患的,无论是初评或期满复评,须待其整改完毕后再提出评审申请。

(三)分级管理,严格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建设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等相关规定执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街镇安监站(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小企业评审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保持推进力度,着力补齐短板。各安监站(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推进力度,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认真查找本地区在推进力度、培训教育、市场引导、评审质量、证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把它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和责任,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任务。

(二)提高管理水平,注重建设实效。各安监站(所)和评审组织单位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数量服从质量的理念,提升标准化建设实效。各安监站(所)要积极动员和督促企业履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将提升标准化质量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核心要点,督促、指导企业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并继续开展好电话咨询、材料提供、现场指导等服务工作,为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强化证后管理,提高抽查力度。各安监站(所)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坚决打击弄虚作假或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对发现未持续运行标准化的企业,要对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约谈、通报、警告或建议取消达标资格等措施,确保持续改进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企业获证后的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街镇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之中,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指标为考核依据。请各街镇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与需期满复评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


 

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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