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文件
2021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WE5303000-2021-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规划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3-16
名 称: 2021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要点
文 号: 嘉规划资源[202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区委“紧抓战略机遇,比学赶超、奋发有为,推动‘十四五’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的工作要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十次全会精神和六届区委十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找准规划资源工作坐标方位,拔高标杆体现“比学赶超”,发挥好工作职能,全面推动规划资源的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坚持以高水平规划,推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做好新城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牵头领导:周芳珍 责任科室:规划科)

全力做好新城规划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完成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的编制,推进新城规划建设行动方案的全面实施,统筹协调推进产业规划、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韧性城市等专项领域研究。有序开展已批镇级总体规划的实施,完成南翔、徐行镇级总体规划审批,继续开展马陆、华亭、工业区等镇总体规划的成果编制和报批,做好与上位和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积极推进重点地区控详规划编制及调整工作(牵头领导:周芳珍 责任科室:规划科)

完成远香湖中央活动区、新城东站、嘉定老城、北部科技驿站、横沥沿线等新城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及时启动相关区域控详规划新编或调整工作,尽早形成支持重点片区项目落地建设的规划支撑条件。聚焦公共服务、产城融合、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按发展需要适时启动一批控详规划局部调整工作。

(三)有序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推进乡村规划设计(牵头领导:周芳珍 责任科室:规划科)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示范项目,按照《嘉定区乡村设计师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遴选优秀设计师参与村庄设计,不断提升乡村地区建筑设计和景观风貌品质。开展乡村社区生活圈实践,结合各类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民平移集中居住年度性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区居住生活水平。

(四)有序推进各项市政专项规划(牵头领导:李延萍

责任科室:市政科)

配合市、区两级部门做好嘉闵线站点设计及周边地块开发等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嘉闵线建设顺利推进。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嘉闵线北延伸选线规划前期技术研究工作,做好方案比选和站点预控工作。进一步深化研究轨道交通宝嘉线嘉定段规划选线方案并综合比选。继续对S22公路的功能定位和规划方案进行系统的前期研究工作。积极配合区交通委开展辅环快速路的选线和方案设计工作,确保辅环快速路的规划落地。配合市交通委等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沪通铁路二期以及沿江铁路的规划报批和建设前期工作。配合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做好我区加氢站项目审批工作,保证加氢站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审批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牵头领导:缪立云 责任科室:建管科)

认真做好“两证一方案”的审批及核发工作,研究好市局下发的相关政策、技术指导文件等,在项目审批中严格落实把关。

(六)认真研究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领导:缪立云 责任科室:建管科)

对上报的项目企业加强精准一对一服务,为企业开展各种业务指导与部门协调工作。

二、提供强有力资源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工作(牵头领导:徐雷、李茂华 责任科室:资源利用科)

科学编制2021年全区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形成各类要素保障合力。全力做好经营性用地、重大产业用地、产业用地标准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类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乡村振兴集体使用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供地工作,为建设用地空间管理提供有力抓手。

(八)贯彻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与信息共享工作(牵头领导:徐雷 责任科室:资源利用科)

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共同监管机制,部署相关部门使用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信息系统,对系统任务提示实施履约监管,开展产业绩效评估。加强工业研发仓储企业股权转让行为的监管,继续会同区产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严格规范转让行为。

(九)有序推进项目批后监管工作(牵头领导:徐雷、李茂华 责任科室:资源利用科)

加大闲置土地预防和处置力度,利用现有合同监管系统在线预警并结合自查排查,对于未开工项目继续下发督促开工通知书,对于新发生闲置土地,及时启动闲置土地处置程序,逐块梳理闲置原因分类处置。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本区临时用地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对到期临时用地项目进行梳理,对不续办的项目,督促使用人完成复垦。

(十)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牵头领导:李茂华 责任科室:资源利用科)

以用途转换和自然资源统筹平衡为管制要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确保完成市规划资源局分解下发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继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管护工作。

(十一)推进低效产业用地退出(牵头领导:徐雷 责任科室:资源利用科)

根据《关于印发<本市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市规划资源局工作部署,建立我区专项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制定的《嘉定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年度确定我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计划,推动一批低效产业用地退出。    

(十二)完成农村建房调查工作(牵头领导:李茂华 责任科室:资源利用科)

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农村建房调查工作,做好调查填报收尾工作,重心转入质量检查和验收。完成调查成果的自检工作,配合技术指导单位完成区检、互检工作,做好提交市检和入库工作。

(十三)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减量任务(牵头领导:瞿亚飞 责任科室:土地整理中心)

为切实守住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有效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市局下达的我区2021年度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立项170公顷,验收180公顷。

(十四)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牵头领导:李茂华 责任科室:调查登记科)

根据《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在本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国家和上海市最新遥感监测成果组织开展监测图斑调查,全面掌握2020年度我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准确现势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十五)依法依规,落实新法规定征地补偿程序。(牵头领导:瞿亚飞 责任科室及单位:征补科、规土事务中心)

在征地补偿工作中,注重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有关征地补偿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征地补偿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关于调整本市征地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做好沪通铁路、嘉闵线、江桥城中村等市、区重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加快腾地进度。

(十六)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产业类项目首轮全面整治工作(牵头领导:徐雷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根据2021年1月13日市政府专题研究会议“全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区涉及不符合总规的乱占耕地建房产业类项目首轮全面整治任务224个,在2021年9月底全面完成整治整改。

(十七)落实我市不动产登记各项新规。(牵头领导:黄轶 责任单位:确权登记中心)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做好业务培训及衔接工作,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十八)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4.0版中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牵头领导:黄轶 责任单位:确权登记中心)

对标《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在2020年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理覆盖面,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电子权证协同互认等11项服务改革工作,提升我区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

三、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规划资源管理水平

(十九)认真完成两会办理工作(牵头领导:李延萍 责任科室、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相关科室及单位)

建立和完善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和责任科室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制度,认真细致地落实好两会办件的承接流转、内部分办、联系沟通、深入调研、审核签发、书面答复、跟踪检查、情况反馈等各项工作程序,按时保质完成两会办理工作。

(二十)加强信息公开和城建档案管理及地名管理工作(牵头领导:韩建斌 责任单位:城建档案信息中心、地名事务中心)

在嘉定门户网站规划资源频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采用统一文本格式,规范、及时和准确地答复。做好全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审批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将地名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组织各街镇地名规划方案的编制及申报工作;做好地名审批等各项工作。

(二十一)强化房地产测绘工作(牵头领导:韩建斌 责任单位:嘉房房地产测绘公司)

着力做好房屋土地权属调查工作,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把控项目质量,杜绝质量事故,提供优质服务。

(二十二)推进信访和市民热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牵头领导:李延萍 责任科室:法规科)

持续推进信访和市民热线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息访息诉为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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