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H4103000-2021-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6 |
名 称: | 2021年嘉定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要点 | ||
文 号: | 嘉长试领办〔2021〕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2021年嘉定区长护险试点工作将继续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原则,重点聚焦评估、服务两个关键环节,着力在提升管理效益、打造服务品牌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我区长护险试点工作健康发展、提质增效。
一、规范受理流程,加强政策引导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沪府规〔2019〕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嘉府规〔2020〕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受理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申请,确保申请资格合规、申请材料齐全。各街镇要加强长护险政策宣传与引导,对申请居家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告知其应根据居住地选择相应服务区域内的护理服务机构;对申请长护险动机存在偏差的对象,要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解释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镇)
离休干部、社区帮困人员申请状态评估,以及参保人3个月内未发生急诊留观或住院等情况但确有特殊情况需申请状态评估的,由区医保中心负责受理状态评估申请。(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二、严格评估标准,提高评估质量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专业作用,将评估工作列入家庭医生绩效考核机制,对参与评估的家庭医生给予相应政策倾斜,按照家庭医生开具健康证明数量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考核部分依据,提高家庭医生参与评估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除长护险评估证书到期换证培训外,每年组织开展评估员继续教育,通过课程学习、具体案例讨论、专家指导等形式不断提高评估员评估能力,确保全区评估服务标准同质化。(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指导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展评估工作,严格执行评估过程现场录像、评估结果15天公示等规定,督促评估机构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管理,形成工作规范。(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三、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加强对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各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护理技能专业、服务老人满意。各养老机构要持续推进服务标准化,以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为载体,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各护理站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加大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内部考核制度,通过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护理人员提高护理技能和服务质量。指导各机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各项防控措施,保障服务老人、护理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继续做好养老护理员培训队伍建设,在形成统一的技能等级序列基础上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实施培训补贴,提升培训质量。继续做好养老护理培训机构监管和审批,按照养老护理培训项目设置标准,严格做好项目审批和网络化检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组织开展第二轮护理员轮训工作,实现居家护理机构技能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护理人员护理服务质量。配合市医保局开展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推进日间照护机构服务纳入长护险结算试点工作,提高老年人社区养老支付能力,增强社区为老设施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以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长护险监管工作。通过数据核查、抽查、复核等多种方式全覆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引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双管齐下确保长护险监管工作扎实、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探索推进长护险智慧监管,建设我区长护险居家照护监管平台,通过采用RFID射频技术、无线通信等技术建立一套稳定、可靠、及时、完整的护理员智能签到系统。(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落实《嘉定区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协议管理、质控、考核、监督检查以及投诉、举报调查等情况为主要依据开展记分管理工作,加大记分结果运用,遏制各类长护险违法违规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试点实施长护险随机观察员制度,对正在开展评估或居家护理服务的家庭,委托第三方机构观察员随机上门实地观察评估、服务实际开展情况,保证长护险事中监督的真实性、客观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在对长护险居家服务开展质控基础上,自2021年起将评估质控工作纳入区医养结合质控范围,制定适合本区的质控标准,每年开展两次现场督导和质量控制,探索建立质控结果与评估机构业务收入相挂钩机制,全面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五、强化组织保障,促进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区长护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决策全区长护险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坚持长护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一次对近阶段本区长护险工作进行研究商议、协调处理。(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以“聊聊‘嘉长’”为主题,开展长护险政策系列宣传活动。除了通过会议、培训、宣传册等传统宣传渠道外,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推送、电子大屏、海报横幅等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扩大政策宣传面。(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持续落实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服务,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规范补贴资金的使用及账务处理,增强老年人获得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各街镇要切实履行长护险工作属地责任,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做好组织实施、经费保障、人员配置及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同时对辖区长护险定点机构负有属地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各街镇)
上海市嘉定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