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H4102000-2021-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6 |
名 称: |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文 号: | 嘉医保复〔2021〕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区卫生健康委:
唐剑清等委员提出的“提升5G技术对社区医疗的帮助及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3月19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协议管理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20〕24号)。文件规定互联网医院的纳保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卫健委批准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执业许可证;
(2)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及相关的第三方服务系统必须提供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证明资料(由公安机关备案盖章);
(3)互联网诊疗服务相关设备设施配备及信息系统建设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诊疗服务相关设备设施配备情况、符合医保接口规范要求的医保实时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建设情况、线上服务产生的信息在医疗机构HIS系统落地情况。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6日
联系人姓名: 周虢 联系电话:59916871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0-2号 邮政编码:20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