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关于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索 引 号: WC3303000-2021-02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1-05-06
名 称: 关于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文 号: 嘉文旅(2021)2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19]14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艺术类培训的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6日


嘉文旅[2021]20号 关于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