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新民培训学校)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新民培训学校)
索 引 号: WB7308000-2021-06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5-25
名 称: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新民培训学校)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1]006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060号

上海市嘉定新民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主管单位的申请,已于2021年5月2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中等及中等以下非学历业余教育(文化类、艺术类、职技类)(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主管单位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5月25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