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调整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等八所民办学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索 引 号: WA23010002021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1-04-25
名 称: 关于同意调整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等八所民办学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 号: 嘉发改价〔2021〕2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核定和调整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等八所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对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等八所民办学校进行了成本调查。依据成本调查结果,并综合考虑本区民办学历教育现状和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并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对民办华二初级中学等八所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6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

二、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

三、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7500元,高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小学阶段双语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3000元,初中阶段双语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5000元,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

四、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7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

五、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800元。

六、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 36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0000元,住宿费仍为每生每学期4200元。

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1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5000元;住宿费仍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

八、上海市民办斌心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9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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