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6307000-2021-00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7 |
名 称: | 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1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文 号: | 嘉环〔2021〕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区文化旅游局:
石沂波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嘉定乡村民宿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对民宿行业提出如下管理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民宿、餐饮行业不纳入环评管理。
2、餐饮服务应落实如废水隔油、油烟气净化、固废规范处置等环境防治措施,具备污水纳管条件。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饮食服务业环保守则》,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在选址上,应重点选择工业园区外、远离企业的农家住宅,避免周边废气、废水排放带来的环境隐患。我局将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持续关注民宿等新兴业态发展,提供必要的宣贯指导。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姓名:夏天,联系电话:6998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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