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2000-2021-04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05-10 |
名 称: |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25号提案的答复 | ||
文 号: | 嘉卫建提〔2021〕3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徐葵、曹葆红、吴良、高岚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杜绝在商场卫生间内抽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自身健康,而且严重侵害他人健康权益。吸烟和二手烟可导致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系统等多个系统疾病,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上海市于2010年制订和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在2017年进行了修订,要求室内全面禁烟,旨在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商场是人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加强商场控烟是公共场所控烟的必要环节。当前,随着控烟工作的持续推进,抽烟群体数量较以前已明显下降。尤其在商场厕所内抽烟现象,更是较以往有了很大的转变。一方面是由于加强宣传引导,使居民对自身健康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督,促成了在公众场所抽烟减少的趋势。尽管如此,仍然存在个别或小部分人抽烟情况,还需加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力争杜绝在商场卫生间内抽烟的情况。
一、加强控烟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控烟意识
一是通过宣传栏、展板、电子屏等方式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在人流量较大的主要出入口、电梯以及吸烟现象比较常见的的男厕所等场所张贴控烟宣传海报或者控烟宣传展板,利用社区营销群、企业公众号重申禁烟要求,鼓励进入商场的消费者遵守控烟条例;二是结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周年日(3月1日)、世界无烟日(5月31日)等时间节点,在商场开展控烟主题集中宣传,丰富宣传形式,通过开展控烟知识趣味竞赛、控烟视频征集等活动进行控烟宣传;三是开展对商场内商户的控烟宣传,对商户进行控烟劝阻技巧的培训,提高商户控烟的意识和自觉性,促使其积极参与到控烟的行动中来;四是联合区内融媒体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嘉定报等平台扩大宣传工作,引导商户和消费者做到少抽烟甚至不抽烟。
二、强化主体责任,完善控烟制度
要求区内商业综合体严格按照上海市控烟条例承担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场内消费者的吸烟情况,完善商场控烟管理机制,在商场的醒目位置,包括厕所、门店、走廊等场所广泛张贴禁烟标识。建立控烟工作专班,落实专门人员在场内进行每日巡查,尤其加大对商场男厕所的巡查,对商场内是否规范张贴禁烟标识,是否有人吸烟,是否存在烟头、烟具、烟灰等吸烟现象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吸烟现象,并对吸烟现象集中的重点场所进行重点管理。通过及时自查提高商场控烟管理水平。商业综合体可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鼓励消费者为打造魅力文明的嘉定共同努力。
三、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室外吸烟点设置
鼓励有条件的商场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吸烟点设置要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要设置吸烟点标识、引导标识,并在吸烟点设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标识,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的器具,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在室内醒目位置做好室外吸烟点的引导标识,及时做好室外吸烟点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清理烟头、烟具、烟灰。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控烟实效
街镇相关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对各商业综合体加大检查频次,将检查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同时,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也要加大商场控烟检查力度。结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周年日、世界无烟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部门集中执法。坚持集中执法与日常执法相结合、控烟执法与控烟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控烟的自觉性,减少、杜绝商场吸烟现象。
五、可试行电子化控烟管理辅助设备
有条件的商场,可探索在吸烟现象集中的男厕所安装烟雾报警器,借助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吸烟现象,及早干预,提高管理效能。
控烟行动作为《健康嘉定行动》中重要内容,各控烟工作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大控烟力度,引导公共场所履行控烟承诺,合力营造无烟环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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