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2018年度科研项目经费专项审计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4000-2021-00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1-05-13
名 称: 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2018年度科研项目经费专项审计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审计〔202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派出审计组开展2018年度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并进行必要的追溯和延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目的

通过专项审计,掌握卫生健康系统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实现对科研经费的科学、有效、合理和规范管理,提升科研管理水平,防范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廉政建设。

二、审计范围

以下发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课题:

(一)关于下发嘉定区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嘉卫计医政〔2018〕17号)

(二)关于下发嘉定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中医药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嘉中医办〔2018〕6号)

详见科研项目提示清单(附件1)

三、审计方式

采取自查与重点审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对科研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展开自查,除立项不资助课题外,其他项目均需填写并报送以下相关材料:①科研经费自查自纠表(附件2,课题负责人),其中:“经费结余管理”填写2017年委发文立项课题结题后的经费结余管理情况;②计划(合同)书中:课题经费预算表和课题组成员登记表的复印件(课题负责人);③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需附上每一笔经费的相关资料,如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合同、协议等复印件(附件3,财务科出具)。统计时间以2018年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财务入账数据为准。

上述材料连同承诺书(附件4),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科研经费自查自纠表、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还需提交电子文档,统一由各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于2021年6月25日前上交委内审室戴玲芳处(金沙路257号303室),电子文档可通过政务网专送件发送。

(二)重点审计检查阶段

委审计组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确定重点审计的课题项目,于8月31日之前完成审计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及结余管理。

五、审计组成员

戴玲芳、张燕、赵艳虹、孙孝艳。

特此通知。

 

附件:1.科研项目提示清单

      2.2018年科研经费自查自纠表

      3.2018年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

      4.承诺书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科研项目提示清单

 

表1-1 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科研立项表

                        (嘉中医办〔2018〕6号)              单位:万元

承建单位

负责人

资助经费

瑞金医院北院

胡劲松、张惟郁

4*2

中心医院

陈燕

4

中医医院

赵稼萤、陈见纺、肖定洪、苏保宁

4*4

妇幼保健院

余思云

4

南翔医院

王海瑞

4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琳

4

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晓会

4

 

表1-2  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青年科研基金立项表

                       (嘉中医办〔2018〕6号)               单位:万元

承建单位

负责人

资助经费

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张晶

3

中心医院

郑玉文

3

中医医院

刘朵、靳永杰

3*2

外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丹丹

3

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倩

3

真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车晓璐

3

精神卫生中心

杨志磊

0

 

表1-3  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科研立项表

                     (嘉卫计医政[〔2018〕17号)          单位:万元

承建单位

负责人

资助经费

瑞金医院北院

杨翠萍

4

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郭列平、马振江

4*2

中心医院

许向东、张丽航、夏建军

4*3

南翔医院

张志敏、张方亮

4*2

安亭医院

李淑杰

4

妇幼保健院

吴洁、奚杰、邓娟、王子文

4*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殷方兰

4

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陆亮

4

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毕杰

4

安亭镇黄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志伟

4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敏颖

4

菊园新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海兰

4

 

表1-4  2018年嘉定区卫生计生委青年科研基金立项表

                     (嘉卫计医政〔2018〕17号)           单位:万元

承建单位

负责人

资助经费

中心医院

赵婷、倪欣、张铭、李萍、敖莉

3*5

瑞金医院北院

杜航向

3

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周菲

3

南翔医院

杨艳华、陈圣

3*2

安亭医院

毛思鑫

3

妇幼保健院

蒋佩佩

3

迎园医院

赵倩

3

上海细胞集团有限公司

叶真龙

3

 

 

表1-5  2018年推荐嘉定区科委立项表

(嘉卫计医政〔2018〕17号)

承建单位

负责人

中心医院

张辉、代荣晓、徐建华、史佩东、殷勇、俞洁、喻淑珍、杨荣、徐琴、汤明明

安亭医院

赵梓汝、罗云、陆庆红、陶淑芳、范海波

中医医院

张立娜、张莲、赵林

妇幼保健院

陆永芬、张丽峰、邓远琼、陈婕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晓龙、常伟、吴弘华、蔡石勇

南翔医院

邱炜庆、冯丽丽

牙病防治所

李凌宇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马飞飞

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陆秋霞、郁丽静

马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彭堂英

安亭镇黄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程蕾

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胡菲

南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董晨杰

迎园医院

苌玲

 注:立项不资助

 

附件2  2018年科研经费自查自纠表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课题起止时间


资金来源


是否能按期结题


 

二、经费收支情况                                                单位:元

预算金额


其中:配套金额


实际配套金额


实际金额


转拨金额


2021.5月余额


 

三、自查自纠内容

序号

自查内容

有(√)       无(×)

情况说明

预算 管理

经费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是否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是否有擅自调整、变更经费预算情况



预算调整是否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



是否存在无批复的转拨



预算中外拨经费接受单位与科研项目不具有相关性,或关联交易有失公允



支出 管理

是否报销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如个人消费



是否编造名单,套取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情况



是否存在科研课题之间相互调剂支出的情况



是否虚构业务支出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是否购买了与科研无关的设备、耗材



科研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统一纳入单位采购归口部门组织实施



科研课题经费报销是否与课题进度相匹配,是否有突击开支或报销滞后的情况



内部 控制

是否建立科研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是否建立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其他管理办法,如差旅费开支、劳务费开支、设备材料采购等管理办法



经费结余管理

是否按规定时间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是否存在项目已结题或通过验收,仍持续开支经费的情况



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上交



 

四、自查自纠汇报

主要汇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单位负责人:              科研管理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附件3

       2018年科研经费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一、收入

预算金额

实际拨付

预算执行

1

(一)专项经费




2

(二)自筹经费




3

合计




4

二、支出

预算金额

实际支出

预算执行

5

(一)直接费用




6

(1)设备费




7

(2)材料费




8

(3)测试化验加工费




9

(4)燃料动力费




10

(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11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2

(9)劳务费




13

(10)专家咨询费




14

(11)其他费用(如发生支出请具体列出细目)




15

其中:




16





17

(二)间接费用(如发生支出请具体列出细目)




18

其中:




19





20

合计(5+17)




注:以上每一笔经费都需要有相关材料佐证,数据统计口径2018年各项目立项之日起2021年5月31日财务入账数据为准

 单位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附件4 

承  诺  书

 

本单位提供的用于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完整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科研负责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被审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课题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系统2018年度科研项目经费专项审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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