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1000-2021-00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05-06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1年嘉定区夏秋季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预防〔2021〕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仍有中高风险地区。同时,夏秋季也是霍乱、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和登革热、疟疾等虫媒传染病以及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高发季节和重点防控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夏秋季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传染防控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落实”和“联防联控”工作原则,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和本市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等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促进各项防控措施“无缝衔接”。按分级管理要求做好有关集体类活动的疫情防控指导。针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节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疫情平稳可控。
二、精准施策,巩固推进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
1.聚焦重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部署以及相关防控、诊疗方案等要求,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聚焦“人物”同防,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防控,紧扣“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等关键点,切实落实个人防控、主动检测、哨点监测、流调追踪、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等核心防控措施和要求,加强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人员队伍和响应能力的准备,定期做好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2.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任务目标、时间进度、疫苗供应等有序、稳妥、压茬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强化协同联动,动态调整人员安排、接种点设置布局等,提升接种效能。规范实施疫苗接种,落实接种现场“四有”要求,确保接种安全,尽快尽早构筑我区人群免疫屏障。
三、明确目标,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重点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落实监测预警、排查诊断、调查处置、业务指导等重点措施,将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1.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传染病监测方案(2016年版)》《上海市登革热防控方案》等要求切实、规范、有效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持续开展呼吸道感染综合监测、发热伴出血等症候群监测及腹泻病综合监测,加强对医疗机构发热病人信息采集与分析,有效开展霍乱、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监测。全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疫情直推系统部署应用,落实重点传染病症状监测。严格落实《上海市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指南(2017年版)》等要求,做好传染病病例的门诊日志和疫情登记、核对报告工作,落实重点传染病病例和疑似传染病聚集性发病的发现与报告。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其苗子事件,立即按照“边调查、边控制、边报告”的要求及时、规范开展处置。
2.进一步加强病例排查诊治。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作用,增强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流感、霍乱、细菌性痢疾、手足口病、登革热、疟疾、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重点传染病,以及疑似学生等重点人群聚集性呕吐/腹泻、发热病例的主动发现和识别能力以及警惕性和敏感性。5月1日前,各区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要开设或恢复肠道专科门诊,承担肠道传染病监测和腹泻病综合监测任务的医疗机构确保肠道门诊全年开设。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季期间,开设“红眼病”门诊或设置专用诊室。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规范管理,预检分诊时做好就诊者可疑传染病流行病学史(如:重点国家/地区旅居史、重点人员/物品/动物等接触史、重点职业史等)的主动询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诊者转至发热门诊或其他传染病专科门诊就诊。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传染病的临床诊断标准和防控工作预案等,做好传染病的鉴别、诊断等。严格规范落实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和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和污水等处置。
3.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防控指导。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控技术支撑,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晨检、全日健康巡查、发热零报告、预防性消毒、健康教育、卫生设施完善和物资储备等防控措施。指导学校对发热学生开展健康问询,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如发热学生近14天内有离沪史等要立即报告学校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疾控〔2018〕37号)等要求,做好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聚集性呕吐/腹泻、发热等疫情报告和处置,指导学校及时规范采取居家隔离、班级观察、清洁消毒,以及必要时的关班停园等控制人员聚集的措施。
四、整治环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区爱卫健促中心要将夏秋季传染病防控与爱国卫生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环境清洁、孳生地清理、社会监督、专业防控等一系列综合防制措施,降低蚊虫密度。要结合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加大对相关场所及其周边的病媒生物控制力度。做好有关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政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登革热等夏秋季重点虫媒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处置,减少疫情扩散的风险。
五、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践行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拓宽健康科普渠道,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等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防疫“三件套”“五还要”、健康饮食饮水、“接种疫苗预防疾病”等生活方式与习惯,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消除涉及传染病疫情的不实传言,维护社会稳定。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关于做好2021年嘉定区夏秋季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