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3303000-2021-03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9 |
名 称: | 关于加强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文旅(2021)2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及相关单位:
汛期到来,为预防和减少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将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务必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文物安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保持高度预警状态,事先制订应急预案和应对策略,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做好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尽快对本辖区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整治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的文物安全事故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将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制订应对重大洪涝和地质灾害预案,增强突发性灾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落实责任,全力防灾减灾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的预防,及时掌握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信息,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对排查中发现险情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排险措施,控制险情发展。特别要密切注意不可移动文物周边树木、建筑、线杆等,防止汛期周边环境威胁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
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普及文物防汛和防灾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特别是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使用人的文物安全意识,努力增强防汛、防灾、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抓不懈,有备无患。
联系人:王光乾 联系电话:59928800-602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9日
嘉文旅[2021]21号 关于加强汛期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