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9000-2021-01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06-18 |
名 称: | 关于同意暂停安亭医院感染楼诊疗工作的批复 | ||
文 号: | 嘉卫医政〔2021〕1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安亭医院:
你院《关于暂停嘉定区安亭医院感染楼诊疗工作的请示》(安医〔2021〕16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院在发热门诊改建期间暂停感染楼诊疗工作(含发热、肠道、肝炎门诊)。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683号)和《关于加强本市发热门诊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医〔2020〕17号)相关要求进行发热门诊的设计和改建,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感染楼诊疗工作暂停期间,设置相应标识、对外告示,做好相关患者的解释和引导工作,确保发热门诊改建期间的施工和医疗安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