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嘉定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蓝盾8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7000-2021-01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1-06-21
名 称: 关于开展2021年嘉定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蓝盾8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嘉打非办〔202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及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确保中医药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监督督导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1〕4号)等文件,现决定从2021年6月起至2021年11月底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蓝盾8号”专项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诊所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思想认识,落实预检分诊、发热病人发现和转诊工作流程与报告制度,加强相关机构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规范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管理,整顿本区中医药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雇佣“医托”、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宣传、擅自扩大备案范围从事中医诊疗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我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秩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工作

各街镇政府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始终,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氛围。

区卫生健康委要组织开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宣贯或培训,促进全体医务人员充分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

(二)排查工作

各街镇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关注挂牌名称中含“养生”“保健”“堂”等字样的机构。对涉及中医药的“预防”“保健”“养生”“气功治病”“医学研究”“疾病研究”“健康咨询”“理疗”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开展宣传、培训、讲座、体验等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

(三)广告监测

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监测工作,对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的广告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开展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关键字为主的虚假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监测,并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自查工作

进一步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切实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中医备案诊所依法执业宣教,落实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

(五)疫情防控督导

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和指导,督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培训。全面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在预检分诊处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详细询问相关流行病学史。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报告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的不明原因发热并做好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隔离工作。及时组织无禁忌症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登记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医疗机构内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管理。

(六)依法执业检查

开展全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监督执法工作,要将近年来接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投诉举报的医疗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市场监管和中医质控等部门对重点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中医诊疗,中药采购、储存、代煎等行为,整顿医疗环境。对中医备案诊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全面清理规范中医备案诊所的人员、资质及诊疗等活动。

三、职责分工

各街镇负责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开展涉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排查整治,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行医。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中医药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宣贯或培训。检查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疫情防控、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查处非法行医,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部门查办。定期组织沟通交流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加强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

公安嘉定分局负责打击医托,配合开展无证行医主体及其身份信息、居住地、行医轨迹等的背景调查。查处使用假药、强迫消费等涉嫌犯罪案件;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配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认定,调查非法行医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和去向,协助查询相关企业信息并根据情况予以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对保证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坚决防止因个别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重要影响,切实维护中医药声誉。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依法执业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卫生健康综合治理

各街镇、公安嘉定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应结合日常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 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公示等,形成联合整治的震慑力,规范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秩序。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在适当范围内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各街镇、公安嘉定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收集各类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沟通交流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五、工作安排

1.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照检查表(附件1、2 ) 认真梳理本单位疫情防控、依法执业、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等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有效落实整改。

2.各街镇于2021年6月30日前对辖区内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排摸信息表》(附件3),通过政务网专送件报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3.各街镇、公安嘉定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1年9月15日、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报表(附件4)、典型案例、宣传情况,通过政务网专送件报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4.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分别于2021年9月20日、11月20日之前,汇总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等。

联系人:王晓萍 联系电话:69513223


附件:1.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情况表

2.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专项检查表

3.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排摸信息表

4.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情况明细表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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