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21-01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07-13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21年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打非办〔2021〕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区对输液治疗等无证行医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遏制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维护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推进村居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2021年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两非”和整治“医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0日开展无证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综合治理格局,聚焦“静脉输液”等重点专业,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坚持打建并举,推进疏堵结合,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房屋出租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全面整顿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杜绝“静脉输液”导致的致死致残事件发生。本次行动的目标是:清除存量,发现和打击增量,杜绝无证行医致死致残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深挖彻查线索
以历年无证行医被查处对象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下发巡查点位、迁移名单等为重点,进行“回头看”,深挖彻查无证行医线索。加强无证行医“黑广告”整治并及时排查无证行医相关信息。加强对线索的分析排查,通过涉嫌无证行医者身份信息和本区实有人口数据库比对,及时发现无证行医人员动向,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查处。
同时开展全面排查,对任何无证行医线索都要积极上报,要督促村居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暴露问题,把现有的无证行医点位揪出来、报上来,暴露在监管下面,争取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精确掌握全区无证行医现有数量。
(二)清除历史点位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无证行医整治,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和岗位职责,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卫生监督联络站(点)进驻率100%。落实街镇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属地责任,建全并落实一人(点)一方案,充分动员村居和公安、市场等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清除历史点位,争取在11月底全区现有无证行医重点人员得到全面治理。
(三)消除管理空白
对包装城、五金城、汽配城、大型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薄弱区域,要明确属地管理职责,健全管理网络,压实排查责任,填补管理空白。各街镇对村居管理辖区以外的区域,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通报卫生监督机构,以便于实施管理,争取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实现全区无证行医排查不再存在责任盲点。
(四)深化社会共治
落实《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加强无证行医租赁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互补,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共筑齐抓共管格局,增强无证行医联防联控合力,争取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形成每一条无证行医线索都能得到各部门协同彻查的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
(一)街镇政府
完善巡排查机制和发现报告机制,建立辖区黑名单,组织好卫生监督助理员、城市网格化巡查员、社区综合协管员、城管队员、联防队员等开展无证行医排查、外来人口信息采集、出租房屋管理等。对村居管理以外的薄弱区域,要组织力量开展排查,填补管理空白。加强日常排查结果的收集分析,发现涉嫌无证行医线索,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卫生监督联络站(点)的建立,加强无证行医“黑广告”整治,加强基层培训指导,组织辖区联合执法和联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建立落实一人(点)一方案,清除历史点位。指导村居对通报的无证行医举报开展排查,督促村居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纳入村规民约。
(二)区卫生健康委
向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本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名单和目前登记在册的无证行医人员信息;组织、协调各街镇和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处理无证行医投诉举报并通报所在村居开展排查;实施无证行医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实施行刑衔接;对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宣传报导和信息通报;指导街镇、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参加诫勉谈话。
(三)公安嘉定分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打击无证行医,对涉嫌无证行医的电话等信息开展协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反药品安全等
犯罪活动;对移送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非法行医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事)件予以查处;对涉嫌黑恶势力予以打击;对容留无证行医人员居住的房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参加诫勉谈话。
(四)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无证行医者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测检验并开展溯源调查,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强广告监管;对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无证行医者刑事责任。
(五)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对静脉输液等无证行医及占用道路无证设摊的“游医”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设置户外医疗广告的行为予以查处。
(六)区城运中心
开展联勤巡逻,及时通报非法行医排摸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街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
其他各打非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将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加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静脉输液等无证行医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造成的严重危害,对当前疫情防控潜在的严重危害,要充分认识打击静脉输液等无证行医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加强组织和领导,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及时消除危险点位,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压实责任,力争取得实效
目前,我区对各街镇、各成员单位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方面的要求已经十分明确。各街镇、各成员单位要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梳理和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区域,确定工作目标、重点方向、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一级一级抓落实,要把喊的口号、制订的方案变成进村入户的实际行动,力争通过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部门协作,完善综合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并通知区打非办。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点案件线索的梳理、研判和会商,不断完善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
五、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镇政府和成员单位应及时将重点宣传、联合执法、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等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街镇政府和成员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附典型案例)以政务网专送件形式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2.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郝立,联系电话(传真):69530069,小组办公室邮箱:jdzhjdk@163.com。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联系人:王晓萍,联系电话:59513223。
上海市嘉定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关于开展2021年嘉定区打击无证行医重点专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