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8201000-2021-19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1-09-30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1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建管〔2021〕19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建管〔2021〕19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持续推进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本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1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21〕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请按照执行。
附件:1.2021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
理)工作考核细则
2.2021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
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2021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
(城市更新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持续推进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本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1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21〕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合计100分)
(一)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共24分)
1.有序推进重大工程建设(10分)
按要求做好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征收腾地、配套建设、办证支持、社会维稳工作,为重大工程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支撑保障。
2.落实城乡建设目标体系(5分)
各街镇作为实施主体的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进并按规定落实BIM、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等设计、建设、运营、管控等内容。
3.实施城市维护项目管理(5分)
根据区城市维护工作具体要求,各街镇应理顺组织架构,明确镇内各级负责领导和统筹机构,加强和规范设施维护保障工作,合理制定镇级城市维护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报送城市维护项目清单及工作推进情况。
4.推动村镇建设和改造(4分)
各涉农街镇要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进村内路桥达标改建,落实长效养护机制,推行乡村建筑师落地应用,提升农村设计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坚持“留改拆”并举,改善城市风貌,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功能活力。
(二)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共24分)
1.梳理总结第一轮三年行动成果(5分)
梳理总结第一轮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成果,精细化案例成绩有展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制定完善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5分)
制定街镇城市管理精细化新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材料报送及时,内容丰富多样,区精细化办布置任务及时反馈。
3.推进绿色社区创建(5分)
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制定街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计划,至2021年底各街镇50%社区创建达标。
4.加强道路照明设施管理(5分)
做好新建道路照明工程的验收和新增道路照明设施的接管,照明设施的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及时修复率均达标,按要求管理维护照明设施,及时处置投诉案件。
5.推动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4分)
制定辖区内架空线入地计划,积极推进配电站土建建设,配合架空线入地工程的前期拆迁、占路占绿、路面修复等工作。
(三)促进建筑行业高效能运行(共24分)
1.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10分)
成立工程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领导机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建立市、区重大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项目的落实推进机制,开展改革样本的排摸培育,及时提供有效样本案例,组织开展改革政策宣传培训。
2.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程序(4分)
工程项目建设应全部纳入建设程序,按要求办理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3.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4分)
工程项目招标监督机制齐全,必须招标项目全部纳入招标发包,在规定的政务平台发布信息,项目招标全过程资料完善,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4.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4分)
工程项目应办理报监手续和施工许可后开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受控,事故指标不超过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5.强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2分)
建立属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组成人员,开展数排摸检查,发现无证照站点的,立即开展拆违整治,并及时反馈。
(四)筑牢城市运行安全防线(共24分)
1.加强燃气安全管理(8分)
落实监督管理机构,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健全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开展燃气管道占压整治,积极配合燃气安检工作,提高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整改率,督促液化气餐饮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2.规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7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巡查地下空间,上报地下空间基础数据,组织实地演练,开展宣传工作,配合市、区地空联办专项检查,建立日常工作信息报送机制。
3.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摸整治(5分)
各涉农街镇要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农房基本情况,按时按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开展整治,切实消除农房安全隐患。
4.保障农民工工资清欠(4分)
及时处置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清欠(拖欠款纠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区清欠办。
(五)特色创新加分(共4分)
承担区级及以上试点任务,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对我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项目和举措。
附件2 | ||||||||
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与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 ||||||||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式 | ||||
一 | 推进城市建设 高质量发展 | 1 | 有序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 有征收腾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按要求完成重大工程项目征收腾地。 | 24 | 3 | 未按时完成征收腾地,但不影响工程建设的扣1分;未按时完成征收腾地,导致工程建设延后或推进受阻的扣2-3分。 | |
按照区、镇分工,及时落实建设资金,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为重大工程项目建成投运提供保障。 | 3 | 因市政配套建设未落实而影响重大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的扣1-3分。 | ||||||
积极配合做好重大工程项目涉及的征地出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 2 | 未按时完成社会保障、劳动力安置及土地转性工作,导致重大工程建设延后的扣1-2分。 | ||||||
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维稳协调机制,及时化解重大工程施工矛盾。 | 2 | 矛盾化解不及时,出现阻挠施工的扣1-2分。 | ||||||
2 | 落实城乡建设目标体系 | 各街镇作为实施主体的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进并按规定落实BIM、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等设计、建设、运营、管控等内容。 | 5 | 未落实具体推进部门扣1分,未明确责任分工扣1分,未建立推进工作方案(无书面备案文档)扣1分,未按标准设计的扣0.5分,未按施工图建设的扣0.5分,未进行宣贯活动扣1分 | ||||
3 | 实施城市维护项目管理 | 建立镇级保障机构,明确镇内各级负责领导和统筹机构:统筹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员;加强和规范维护项目实施管理,合理制定镇级城市维护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及时报送城市维护项目清单及工作推进情况。 | 5 | 未明确镇内统筹部门扣1分,未明确镇内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扣1分。未制定镇级维护项目年度计划扣1.5分,未及时报送城市维护项目清单及工作推进情况扣1.5分。 | ||||
4 | 推动村镇建设和 改造 | 按照年度任务要求,完成村内路桥建设养护工作,建立村内道路管护机制,及时报送每月工作进展、年度自查工作报告。 | 1 | 严重破损道路改建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每少5%里程数扣0.2分;危桥改建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每少1座扣0.2分;未建立村内道路管护机制的,扣0.1-0.5分;台账缺失或不完整的,扣0.2分;未按时报送每月工作进展、年度自查工作报告的,每次扣0.1分;每完成一条特色道路创建的,加0.2分(不超过本考核内容分值上限)。 | ||||
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集中居住归并点建设,同步推进村庄现代化。 | 1 | 未按时与乡村建筑师签订意向合同的,扣0.5分;未按时报送乡村建筑师使用情况的,每次扣0.1分。每完成一个村庄现代化试点设计的,加0.5分(不超过本考核内容分值上限)。 | ||||||
明确城市更新改造方向,积极推进本区域内的风貌提升、空间优化、功能改善等相关改造工作 | 2 | 未制定改造计划的,扣0.5分;未积极推进旧城改造相关工作的,扣0.5分。 | ||||||
二 | 提升城市管理 精细化水平 | 1 | 梳理总结第一轮三年行动成果 | 梳理总结第一轮三年行动成果,报送第一轮成果工作总结、案例,最佳实践案例。 | 24 | 5 | 未报送第一轮工作总结扣2分;入选《嘉定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2018-2020年案例汇编》少于5篇扣1分,少于3篇扣2分;未上报入选最佳实践区扣1分。 | |
2 | 制定完善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 | 制定街镇精细化新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嘉定区新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聚焦“三个美丽”、“四好农村路”、“五个周边”、绿色社区创建,街镇城市管理精细化示范点等。 | 5 | 未制定精细化新三年行动方案,并未上报给区精推办扣1分;未上报街镇城市管理精细化示范点等扣1分;每月上报简讯、案例,漏报一次扣0.2分;未按要求报送精细化工作总结,一次扣0.5分;区精细化办工作布置任务落实,并及时反馈,一次未及时反馈扣0.5分。 | ||||
3 | 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 制定街镇绿色社区创建方案,至2021年底,街镇50%社区创建达标。 | 5 | 未形成街镇创建方案扣1分,未创建绿色社区示范点扣2分,未达标50%扣2分。 | ||||
4 | 加强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 按时参加新建工程的隐蔽和专项验收,按期完成新增道路照明设施接管,设施运行状况水平良好,投诉案件处置及时。 | 5 | 按时参加新建工程的隐蔽和专项验收,缺勤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按期完成新增道路照明设施接管,拖期一次扣0.2分,拖期两次以上的,此项不得分。98%>亮灯率≥95%的,95%>设施完好率≥90%的,每出现一次扣0.2分;及时修复率低于100%的,每出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及时修复率低于95%的,此项不得分。投诉案件应及时处置,超期一件扣0.1分,不满意一件扣0.2分,扣完为止(以12345报送的数据为准)。 | ||||
5 | 推动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 | 主动制定架空线入地计划,积极推进配电站土建建设,配合架空线入地工程的前期拆迁、占路占绿、路面修复等工作。 | 4 | 未制定架空线施工组织计划扣1分;未配合开展现场施工组织扣1分;未及时修复,造成12345投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三 | 促进建筑行业 高效能运行 | 1 | 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 成立工程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领导机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建立市、区重大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项目的落实推进机制,开展改革样本的排摸培育,及时提供有效样本案例,组织开展改革政策宣传培训。 | 24 | 10 | 未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构(小组)扣2分,无建立重大、重点产业项目推进机制(无书面备案文档)扣2分,无明确职责分工扣1分,未开展项目排摸工作扣2分,无样本培育案例扣1分,未组织开展改革政策宣传培训扣2分。 | |
2 | 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程序 | 项目建设应全部纳入建设程序,办理立项、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 4 | 未纳入建设程序、未办妥全部手续开工项目,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 工程项目招标监督机制齐全,必须招标项目全部纳入招标发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建设项目,在规定的政务平台发布信息,项目招标全过程资料完善。 | 4 | 工程项目招标监督机制不齐全扣1分,必须招标项目未全部纳入招标发包扣1分,未按规定在政务平台发布信息扣1分,项目招标全过程资料不完善扣1分。 | ||||
4 | 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 项目应办理报监和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安全质量受控,事故指标不超过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对于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小于100万元的不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项目,应落实属地管理。 | 4 | 未办妥施工许可手续开工项目,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生一起安全死亡事故扣1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未建立小型项目台帐扣1分,无安全质量管理措施扣1分。 | ||||
5 | 强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 建立属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组成人员。开展对属地内各个混凝土搅拌站排摸检查工作,发现无证照站点立即开展拆违整治,并及时反馈。排摸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整治台账,参加区工作例会。 | 2 | 无工作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扣0.5分,未开展排摸检查、整治处置扣0.5分,无工作计划扣0.5分,无检查台账扣0.5分。 | ||||
四 | 筑牢城市运行 安全防线 | 1 | 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 落实监督管理机构,持续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健全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整治燃气管道占压,配合燃气安检工作,提高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整改率,积极督促提高液化气餐饮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率,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 24 | 8 | 未建立燃气监督小组的扣0.2分,未明确工作职责的扣0.2分,无实施部门的扣0.2分,无联系人、电话的扣0.2分;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未制定工作方案、未成立工作小组的扣0.2分,未组建社区安全用气宣传排查队伍的扣0.2分,未开展逐户清查工作的扣0.5分;发现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液化气行为,未及时处置、上报的,发现一次扣0.2分;燃气管道占压整治,部门未落实、处置不及时的,发现一次扣0.2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配合、协调不到位的,发现一次扣0.2分;未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的,扣1分。 | |
2 | 规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 | 制定年度计划、每季度巡查地下空间、上报地下空间基础数据、落实区地空联办日常工作、配合市、区地空联办工作,日常信息报送,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 7 | 未制定年度计划扣1分;无巡查台账扣1分;基础数据缺项或数据不准确,一次扣扣0.2分;地空联办工作任务未落实一次扣0.5分;未积极配合市、区联合检查,一次扣0.5分;未应急预案扣0.5分,未举行实地演练、宣传活动扣0.5分。 | ||||
3 | 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摸整治 | 制定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 2 | 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明确农房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 | ||||
按时按要求完成农村房屋排查工作 | 2 | 未按时完成排查的扣0.1-1分,未对全部农房开展排查的扣0.1-1分。 | ||||||
及时督促房屋所有人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整治 | 1 | 未督促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整改的,扣0.1-1分。 | ||||||
4 | 保障农民工工资清欠 | 建立清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领导机构并明确组成人员。清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应急预案,台账记录齐全。参加区定期工作例会,落实分级分责,定期组织排摸,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顺畅、责任到位。及时处置各类欠薪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欠处理结果反馈区清欠办。 | 4 | 无明确机构组成人员扣0.2分,信息有缺每处扣0.1分;无工作计划扣0.2分,无年中、年末总结扣0.2分;无清欠工作预案扣0.3分,内容有缺每处扣0.1分;无清欠工作台账扣0.2分,内容有缺每处扣0.2分;缺席工作例会每次扣0.2分,未建立机制扣0.2分,未开展排摸扣0.2分,未现场指挥每次扣0.2分,清欠信息分析及结果反馈每缺一项扣0.1分。 | ||||
五 | 特色创新加分 | 承担区级及以上试点任务,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对我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项目和举措。 | 4 | 每一项增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