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7308000-2021-10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6 |
名 称: |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入决定书(上海市家佳健康服务中心) |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1]010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入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103号
上海市家佳健康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普陀区迁入嘉定区的申请,已于2021年11月16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出迁入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准予迁入登记。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