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1000-2021-010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11-15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公卫联办〔2021〕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管理,完善管理联动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治疗及时有效、监护措施落实到位、康复管理切实可控,有效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综合服务管理体系
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各街镇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街镇、村居委二级综合管理网络,成立由综治、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以下简称街镇精联办),指定具体负责部门及责任人;制定并完善社区线索排摸、信息交换、应急处置、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指导村居委成立由网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条线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街镇精联办、村居委关爱帮扶小组要加强沟通协作,包括各部门上下级沟通及部门间协作,共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二、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各街镇精联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1次),通报辖区内精神卫生重点工作,开展工作交流,强化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各村居委关爱帮扶小组在街镇精联办领导下,对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全病程综合服务管理,明确患者发现、诊断、登记报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康复指导等环节主体责任部门,成员之间保持积极沟通和密切协作,落实综合服务管理责任。
(一)线索排摸
充分发挥关爱帮扶小组中网格员、协警、楼组长等工作优势,使用《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在辖区人口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并将结果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条线工作人员定期将收集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精神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复核登记表》,上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并动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尽快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辖区民政等有关部门协助送诊。
(二)信息核实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条线工作人员接到疾病诊断报告或迁徙信息后,由村居委工作人员陪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访视,对患者信息进行核实。如确认居住本辖区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建档或接收工作;如属非本辖区内居住的,在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反馈至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
(三)医学访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患者的医学访视工作,应安排专(兼)职医务人员开展定期随访,为患者及家庭提供规范服药、家属护理、居家康复等指导,并填写《上海市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登记表B》,确保随访信息真实、准确。
(四)看护工作
村居委负责落实辖区患者看护管理责任,关爱帮扶小组要全面了解辖区内患者及家庭的基本情况,联合随访重点患者,柔性关注拒访患者,共同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完成《精神疾病防治康复记录手册》看护记录及《村居委精神卫生工作手册》等工作台帐。当发现患者失踪、迁走或基本信息、监护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条线工作人员沟通,做好信息更新及上报工作,同时注意患者个人隐私保护。
(五)综合评估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风险等级由关爱帮扶小组中公安、卫生、村居委等成员共同评估,评估结果填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后完成自动分级。根据患者的分级情况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较高风险(橙色)和高风险(红色)重点患者,各街镇精联办应会同综治、公安、卫生和村居委等部门,协同落实“多对一、多包一”工作措施。
(六)长效治疗药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治疗药物是本市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各街镇精联办要持续做好长效治疗药物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对于风险等级高、不服药、不规律服药、家庭监护差的患者,特别是曾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应列为重点对象,联合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落实人员分工,共同动员家属或监护人将患者送往区精神卫生中心长效治疗药物门诊就诊,确保“应筛尽筛,应治尽治”。
三、加强关键环节管理
(一)信息交换
严格落实《嘉定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制度》,各街镇定期组织综治、卫生、公安及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交换内容涉及列管重点患者、综合评估为红橙等级的患者、失访患者、知情不同意(拒访)患者等,相关信息应采用刻录光盘、专用邮件、政务微信等渠道,并以加密方式交换,严格控制信息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安全。
(二)救治救助
各街镇应做好贫困无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重残无业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无监护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的审核工作,确定医疗救助审核用章,并在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备案。送诊患者时应合法合规办理各类流程手续,完善相应表单记录。
(三)以奖代补
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暂行办法》,对于全年监护良好,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重点患者家属给予监护补助奖励,减轻患者和监护人经济负担、提高监护人积极性。涉及补助发放的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奖金管理和监控,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四)应急处置
各街镇应建立由精神卫生条线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居委干部、网格员等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日常做好危险行为防范措施等相关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队员保持信息互通、联防联控,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严重精神障碍突发事件。
四、注重质量控制及能力提升
各街镇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质量控制机制,将质量控制贯穿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全过程。街镇精联办应制定年度计划和质控方案,定期对村居委及关爱帮扶小组服务质量、工作手册等开展质控,重点关注患者信息的准确性、随访的规范性和综合风险评估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后续追踪,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质控1次。
各街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参与或组织精神卫生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的服务管理能力。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条线工作人员,重点培训严重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家属教育、社区宣传、大众健康教育等知识技能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对于综治、公安、民政等小组成员,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救治救助政策、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协调、组织管理及综合评估等内容。人员培训应做好台账资料管理,原则上关爱帮扶小组成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
五、落实定期督导及倒查机制
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街镇考评内容,并定期组织综治、卫生、公安及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查找工作中的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
对于在治疗康复、随访管理、信息交换、以奖代补、应急处置等环节发生的信息泄露、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对辖区内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机制。
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