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4000-2021-02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1-11-04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朱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审计〔2021〕2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我委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1月10日起,对你单位主要负责人朱杰同志进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限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末,必要时进行延伸和追溯,届时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请按本通知所附承诺书的内容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朱杰同志及财务负责人签署承诺后,于审计开始时交审计组。
二、请朱杰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在收到本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
三、审计组组成人员
审计组组长:戴玲芳
审计组成员:张燕、袁广昌、薛瑞斌(沪港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1.承诺书
2.×××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样张)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