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8201000-2022-00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2-02-18 |
名 称: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信访(热线)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 ||
文 号: | 嘉建管[2022]4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为了进一步增强信访(热线)工作的执行力和推动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理效能,确保信访(热线)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通报制度。
一、通报内容
1.信访(热线)事项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受理、转送、交办、督办、办理情况;
2.热线事项的按时办结率、先行联系率、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等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3.信访(热线)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4.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热线)事项,各类突发事件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5.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热线)事项的处置情况;
6.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以及意见建议。
二、通报程序
1.委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统计受理和承办情况,定期向委行政办公室提供报告。
2.委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委信访(热线)事项牵头起草工作,并定期形成报告。
3.专题报告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向委党政领导班子报告,并在委信访(热线)工作例会上通报。
三、通报时间
原则上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的信访(热线)工作的情况,每年1月15日前通报上年度的信访(热线)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将信访(热线)工作纳入委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考核内容,对信访(热线)工作办理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由委行政办公室及时进行督促提醒;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考核指标综合排名靠后的承办部门和单位,由委党政主要领导对承办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其他
本制度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由委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