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信访(热线)工作例会制度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信访(热线)工作例会制度
索 引 号: WE8201000-2022-00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发文日期: 2022-02-18
名 称: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信访(热线)工作例会制度
文 号: 嘉建管[2022]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热线)办理工作力度,提升办理工作成效,充分发挥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联动协同作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改进工作方式,有效化解矛盾问题,维护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一、组织形式

委信访(热线)分管领导为例会召集人。委行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二、参加对象

1.委信访(热线)工作分管领导、委机关科室信访(热线)工作负责人(联络员)、直属单位信访(热线)工作分管领导、信访(热线)工作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

2.视情邀请委其他分管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各级信访(热线)工作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

2.通报前阶段信访(热线)事项办理情况;

3.交流讨论重要工作事项;

4.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5.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四、召开时间

会议原则上于每月上旬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视情调整时间和频次。

五、注意事项

1.确保实效。会上汇报、通报及需要讨论的事项内容,相应责任单位(责任人)应提前做好准备,控制会议时间,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2.加强保密。会议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漏;对涉及社会稳定、城市运行、民生保障、工程安全质量、信访(热线)人隐私等事项,应加强保密,避免信访(热线)事项传播扩散。

3.注重落实。对会议研究明确的任务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应按时保质予以落实办结;对重大事项或会议难以决策的事项须及时上报委主要领导。

六、其他

本制度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由委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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