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的通知(韩天衡)
索 引 号: WC3303000-2022-01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03-23
名 称: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的通知(韩天衡)
文 号: 嘉文旅[2022]2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上海韩天衡美术馆   :

根据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嘉定区2022年财政预算报告及2022年单位预算,现将你单位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如下:

一、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   3691.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91.8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   /   万元。

二、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现随预算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2年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三、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采用书面和财政信息化系统数据相结合的批复方式,即除本通知外,2022年单位预算的详细信息以“上海市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中的预算数据为准。

四、2022年单位预算执行要求

(一)各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尽早启动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单位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切实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和使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项经费实行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管机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三)各单位在年度执行中新增支出需求,确需安排预算的,应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除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2022年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应当及时向我局提出预算总额调减。预算调整、预算追加和预算调减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于2022年9月16日前提出申请。

(四)各单位预算支出中凡是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等组织实施采购。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切实做好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公开工作。

附件:嘉定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6日

嘉文旅[2022]20号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2年单位预算批复的通知(韩天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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