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2000-2022-013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2-05-14 |
名 称: | 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09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文 号: | 嘉卫建提〔2022〕6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教育局:
吴显平提出的关于《提升本区托育服务能级,让“最柔软的群体”得到安心照护》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8﹞19号)、《嘉定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嘉府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区妇幼所积极配合贵单位,对申报的托育机构进行现场卫生保健审核以及日常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和保健老师培训,主要承担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按照规范流程对新开办的托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审核。审核过程与教育局及时沟通,做到有需要立即上门指导,对所申报的托育机构多次开展现场查看、审核,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善后进行复评,对于符合要求的托育机构按规定发放《嘉定区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二是对已开园的托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方面的培训指导。目前,嘉定区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规范的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体系,各托育机构统一管理标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上门督导和指导。区妇幼所每年对新入职的托育机构保健老师和保育员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对托育机构保健老师和保育员开展业务培训。
综上所述,区妇幼所将继续做好新开办托育机构开园前卫生保健审核工作,定期对已开办托育机构开展规范培训和专项督导。同时,对标“幼有善育”的发展目标和新的人口生育政策,持续加强托育机构日常卫生保健工作,不断满足区域人民群众对更多普惠、优质、多元的托育服务的需求。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