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2000-2022-01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2-05-18 |
名 称: | 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专002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 ||
文 号: | 嘉卫建提〔2022〕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陈俊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安全防护施工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制定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到核心关键岗位和环节“人到岗、车能动、疫防好”,将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督促员工自觉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另外,企业要按照绿区(正常生产)、蓝区(新进入人员观察)、黄区(密接或次密接)、红区(有感染情况)等设置不同风险区域,各区做到互相隔离,实现各区域之间的物理隔离,最大限度减少不同区域之间人员直接接触。对于交接区域、生产经营区域、生活区域、公共卫生区域、公共空间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
我委将严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