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02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WE7302000-2022-015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2-05-20
名 称: 对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2-025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嘉卫建提〔202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齐秋生、朱虹、周芳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推进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嘉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努力和帮助下,围绕“健康嘉定、基层为重;签约服务、全程管理”的社区卫生改革发展策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居民多层次、全周期社区健康服务需求。截至2021年年底,全区共建立家庭医生团队212个,覆盖辖区所有村居。全区“1+1+1”签约人数62.84万人,签约率34.26%,重点人群签约率90.39%,签约居民签约社区门诊就诊依从性88.60%;全区健康管理门诊人次数为47.35万;当年度社区开具慢性病长处方42万张,延伸处方12万张。经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专项调查,家庭医生满意度总体评价水平为96.64%。

二、具体措施

(一)多措并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携手嘉定区融媒体中心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通过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学校、社区和企业等功能社区活动,制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折页,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辖区一览表等途径,提升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二是拓展签约服务广度,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居住社区延伸至功能社区,继续做实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管理。三是提升签约服务感受度,进一步推进“3+X”新型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成立区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中心,加强签约服务质量管理。

(二)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

自2018年起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由医保基金和区财政资金按9:1比例分别承担。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定期做好家庭医生签约费核定,有效激励家庭医生团队“签而有约”。2021年,核定本区家庭医生中事业人员签约服务费总量2786.80万元,同比增长25.69%,其中人均约15056元,同比增长26.44%。

(三)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医疗机构

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并将其作为晋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条件之一。出台《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实施细则》(嘉卫党〔2021〕4号),为嘉定北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人才发放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等。2021年,“5+3”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招录12人,公共卫生定向培养招录9人;吸引本科及以上或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的卫技人才20名。

三、下阶段重点推进工作

2022年,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做实相关服务举措,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一)立足优质,做实做优签约服务

持续推进“1+1+1”组合签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渠道。结合功能社区服务试点、职工健康服务点建设等,将签约服务覆盖更多的在职、在校群体,推动就医下沉。持续推进“3+X”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加强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健康管理门诊,完善智慧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服务一件事”办理平台,为60岁以上人群在申请家庭医生签约及老年人健康体检预约时提供便捷服务。依托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专家组和信息平台,加强签约质控,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加大签约服务宣传力度,通过“世界家庭医生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各种信息传播媒介,让居民理解现阶段签约服务的内涵与标准,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利用率,营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良好社会氛围。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社区卫生服务能级

根据本市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相关标准,积极创建首批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夯实“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服务功能。优化社区康复功能布局,开展第二批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加强首批3家示范康复中心的运行服务指导及质控。组织人员参加市级社区医务人员康复技能培训,提升社区康复服务人员水平,以门诊和病房为起点,逐步构建站点、居家、功能社区等多种形式的现代化社区康复服务模式。依托区安宁疗护中心,推广与做实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家庭病床等居家服务,将心理健康、健康宣教、用药安全等融合到家庭病床服务项目中。

(三)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瑞金医院优质资源,做好全科骨干“瑞金班”培训。加强区全科培训中心及三家分中心建设,启动全科医学骨干师资培训和全科医生全覆盖轮训。增强人才激励力度,对选择来嘉定就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生等对象给予补贴,纳入事业编制。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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