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中医药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18000-2022-007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2-06-28
名 称: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中医药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嘉中医办〔202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2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做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和《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宣传工作,营造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良好氛围,我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5日

二、参与对象

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与竞赛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织人员参与由《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文化传播平台,将中医药法和《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内容纳入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营造医务人员“以赛促学、普法守法”、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集中主题宣传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在宣传栏张贴海报、LED屏幕滚动显示电子海报、播放宣传视频、摆放宣传易拉宝等,面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中医药法和《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并结合新冠肺炎防控形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和《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来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成效和经验、中医药法治建设成就等,共同营造普法守法、支持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医药法在保障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医药普法责任制,确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整合各方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等贯彻落实。

(三)加强梳理总结,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积极总结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实施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加强对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上海市中医药条例》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及问题的总结梳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相关情况(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等)请于7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报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

联系人:李  莉,孙  青

电话:69531012

邮箱:zyyglk2012@126.com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上海中医药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