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8000-2022-00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中医联办〔2022〕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2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2年,嘉定区中医药工作将以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能级,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嘉定区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政策法规,持续促进中医药发展
1.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及《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宣贯工作,促进中医药事业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在全区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环境和氛围。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人员(“西学中”人员)的执业备案及监督工作。
2.加快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推进第四轮上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落实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中医药“强基促优”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各项重点任务。
3.推进中医药医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上海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按病种付费改革,探索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和按疗效价值付费模式。
二、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中医药服务厚度
4.加快优质中医医疗资源配置。立足“五个新城”卫生规划,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争取年内启动迁建嘉定区中医医院,促进嘉定新城区域内中医药服务提质增能。积极争取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模式和有效路径。推进服务型、应用型区域性中医药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区中医医院“一品三特色”重点科室和扶持科室的软硬件建设。配合做好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新院建设。
5.深入推进“区域+专科”中医医联体建设。做实“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区中医联合体”建设,持续推进中医医联体“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建设,以脑病科和儿科为核心,通过一体化诊疗服务、一体化学科建设、一体化人才培养等提升重点基地亮度效能,完善医联体内双聘机制,加强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开设中医医联体专病(专科)联合门诊,构建点面结合、上下贯通的中医医联体新模式,形成市-区-社区梯度支持的联动发展模式。
6.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级。积极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准备工作,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提升站点(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品质。做实社区中医特色诊疗服务品牌。推进区中医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和徐行、工业区、外冈3家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开展中医医联体、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和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等工作,持续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
7.夯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区内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建设,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加快安亭中医药健康文化小镇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干预、养生康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中医药参与医养结合、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工作。做实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目标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试点建设,打造以中医药为主题的健康产业园、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中医药科普教育基地或中医药文化展示馆等,推进中医药与旅游深度融合。
8.加强中西医协同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平战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加强新冠肺炎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及健康文化宣传,实现中医药干预全人群、全覆盖、全过程,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尤其是新发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和特色优势。
三、传承创新培养模式,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
9.推进海派中医流派传承。持续推进国家级及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加强“陆氏针灸”传承研究中心、“朱氏一指禅”共享推拿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加强郑氏妇科、陈氏儿科、喜氏妇科、董氏儿科、彭氏眼针、蔡氏妇科及张氏内科等中医流派传承发展,积极开展区域传统中医药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发展工作,促进名老中医专家思想、临证经验、特色技术的全面继承和临床转化应用,全方位打造本区特色中医服务品牌。
10.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用足用好区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区属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人才的培养,争取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1-2名。积极筹划嘉定区中医医院提升为三级中医医院的人才储备方案。推进名老中医工作室(流派工作室)建设。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一批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型人才,提升中医师、中药师服务能力,做实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究和经验传承。启动第二届嘉定区名中医和第一届嘉定区好中医遴选工作。持续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开展岐黄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通过“练川岐黄学堂”-“脊柱手法专业学堂”,选拔和培养一批脊柱手法操作娴熟的中医针推、骨伤专业人才。
11.强化中医药学科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研究,对历年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开展第三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项目、第二轮“嘉定区中医药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中期评估。聚焦疾病防治、康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加强项目管理,提升中医药学科与科研能力和水平。
四、聚焦重点领域创新,深化中医药服务内涵
12.强化中医药在康复、妇幼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将中医药全面融入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综合医院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融入现代康复医学体系。推进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疾病诊疗及妇幼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提升医疗机构中医儿科服务能力。
13.推动中医药服务智慧化建设。结合本市便捷就医2.0数字化场景建设,打造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应用场景,做实便捷就医数字化场景应用。依托嘉定区卫生健康信息体系以及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数据资源,建设体现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发挥中医药在辖区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作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以及科技创新,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
五、大力弘扬健康文化,传播中医药岐黄精粹
14.加强中医药健康科普宣传。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实施“杏林文化疁城行”活动,年内开展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即100场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宣讲。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七进”活动,试点开展“云进社区”“云进企业”“云进学校”活动。打造“朱氏一指禅”共享推拿疁城行、“杏林文化、一镇一品”等品牌活动。积极开展科普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整合微信矩阵宣传,开展科普能力大赛,进一步提升青年医务工作者医学健康科普能力。
15.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多元发展。落实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开展嘉定区中医健身功法进社区推广活动。在南翔镇和安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2个国家级示范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打造1-2所中医药特色学校,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探索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创作新媒体产品。建设若干个太极健康实践基地。开展2022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六、完善优化质控体系,提升中医药监管效能
16.完善中医药服务质量评价。进一步完善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综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完善中医质控组织网络及标准体系,深化中医医疗、中医护理、中药药事等专业质控内涵。做好区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巡查工作,切实推进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发展。
17.加强中医药服务质量监管。贯彻落实《上海市中药饮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质量控制与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备案中医诊所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追踪和评价。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和整改追踪,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
七、规范临床药事管理,强化药品高保障供应
18.强化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和细菌耐药防控工作。依法规范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临床使用和管理。推进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加强处方点评工作。开展居家药学服务家庭药师培训,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临床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工作。完善药学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开设药学咨询门诊。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月”活动。
19.加强药品供应使用保障。落实国家新版基药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促进基药优先配备使用,重点加强社区用药保障,确保基本药物使用在社区的主导地位,区级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基药使用比例。继续加强慢病长处方、延伸处方等便捷用药支持。推进区中心医院和区中医医院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