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22-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2-03-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监督〔2022〕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2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2022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嘉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区委区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稳中求进、稳中求新,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抓好监管模式数字化转型,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嘉定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法治工作
(一)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及卫生法治建设
1.强化以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卫生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各单位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做到“述职必述法”。各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2.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法治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作用,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内全部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3.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本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推行卫生健康领域“一业一证”等改革措施,不断丰富公共服务事项种类和应用场景。依托“一网通办”、电子化注册系统等大数据平台,提升“好办”“快办”“免申即享”服务。根据本市新一轮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推进涉及市场环境、扩大开放、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职业健康一件事”试点工作,推进公共场所许可变更联办“一件事”,凸显“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效。
4.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八五”普法为着力点,积极开展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各部门进行普法联动。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医药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按照《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进落实目标任务,推进普法取得实效。
5.扩大卫生健康系统法宣覆盖面。要充分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各单位要积极推动落实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普法课程纳入入职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在职培训等各类教育的必修课,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自媒体、“互联网+”、微信、APP、微电影等新媒体作用,通过线上“云培训”、线下“扫码知卫生”等形式开展生活饮用水、中医药、职业病防治、控烟、放射卫生等宣贯活动。
(二)规范开展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工作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加快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和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甄别、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和清理工作。
7.提升行政听证、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能力。推进委机关各职能科室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提高行政事项办理、审理质量,强化答复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培训。提高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探索开展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工作。
8.做好公平性竞争审查。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相关行政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依法科学履行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9.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深入落实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探索开展重点领域非接触执法工作。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综合执法系统对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善抽查规则,优化“一支队伍进机构”和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适当扩大医疗机构全事项检查范围。
10.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
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试点开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1.推动信用监管在卫生健康领域应用。全面建立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信用激励、惩戒、修复等机制。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定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匹配的信用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开展信用监管,推动医务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依法依规将卫生健康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许可信息、司法裁判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二、综合监督工作
(一)积极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任务
12.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一是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
常态化督导检查。深化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社区发热哨点诊室的疫情防控与院感防控等常态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抓落实“利器”作用,全面深入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加强问题督办、通报、约谈,强化整改“回头看”,不断织密筑牢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网络。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做好医疗废物、污水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解决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短板。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13.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卫生及控烟等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探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托幼(育)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开展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专项监督抽检。进一步推进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探索建立控烟工作社会共治机制。坚持控烟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聚焦市民反映的重点、难点行业和问题场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涉水产品、消毒产品、消毒服务单位等的监督管理,规范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全面实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在线监测管理。
14.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完善相关信息平台,健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规范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探索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方式创新。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数据采集。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麻精药品管理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监督检查。
15.夯实扫黑除恶和无证无照整治。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夯实无证行医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大对无证医美打击力度,加大无证无照整治力度。依据《上海市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嘉定区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强化落实属地职责,发挥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的激励作用,杜绝发生无证行医致伤致死案件。
16.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持续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监管,强化中医诊所备案管理评估,推动中医诊所备案监管场景建设。加强中医专长医师执业、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康复服务等活动的监管,推进中医药监管对象分类管理。
1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常态化打击代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对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严肃查处。积极推动建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领域风险预警、事件处置的监管应用场景,保障母婴安全。
(二)稳步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规范发展
18.加快实施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执法智能化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完成“智慧卫监”一期相关设施设备的配置,做好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和总结评估。积极推进饮用水、医疗废物、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医疗服务等场景的智慧化监管,依托“嘉定区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平台”,采用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等“非接触式监管”方式,推进移动端执法信息实时互通,加强“制度+互联网+科技”监管智能化建设。
19.提升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发挥首席监督员业务指导、研究培训、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引领作用,带动提升监督员执法水平,做好人员轮训工作。
20.做好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按照对象覆盖、重点掌握、风险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做好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高考等监督保障。强化重大活动期间社会面卫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区域、单位和相关场所的公共卫生监督保障。推进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监控平台运用。加强监督保障联动机制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成效,开展专项培训和实战演练。
(三)改革完善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21.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完善综合监管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动,开展综合监管督查,强化综合监管会商机制框架下的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做好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评估培训与专家支持,夯实多元共治格局。加强监督技术服务质控管理,推动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22.落实“一网通办”改革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优化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或备案、医疗广告备案审查等服务。配合市、区两级重大办推进涉及本区的重大建设项目卫生审核。
23.推进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一体化。强化“嘉昆太”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培训演练。加强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专家资源共享,推进行政处罚标准、质控标准和结果互认机制。继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同质性和公平性,共同推进交界地区的医疗秩序安全发展。继续推进“嘉昆太”三地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服务综合监管、职业健康等领域的深度合作,针对跨区域游医、医托、无证医美、代孕、“两非”、非法采供血等非法行为打击难点和监管盲点问题加强联动协调力度。联合做好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四)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体系与能力建设
24.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试点工作。优化嘉定新城卫生监督资源配置,年度内完成南翔、徐行卫生监督派驻机构的增设,进一步夯实监管力量。配合市卫健委修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强化卫生行业执法宣传。优化行政执法效能评价方式,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效能。
25.强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满意度测评。加强监督执法专项培训,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技能竞赛,突出练兵实效,提升队伍专业能力。重点培养一批中医药办案能手。
三、职业健康工作
(一)抓实抓细职业病防治工作
26.扎实做好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部署要求,统筹职业健康与疫情防控,督促各企业将疫情防控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工作,及时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传达到企业,加强指导帮扶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防止企业内部出现聚集性疫情传播。
27.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快推进《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的具体实施。充分发挥我区职业健康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善企业基础台账。加强培训教育,推动企业落实治理工作责任,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工作。
(二)推动职业健康监测和监管效能提升
28.全面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采取延伸检查、联合质量控制督导等方式,实现差异化监督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强职业健康协管服务队伍的培养,不断提升专职职业卫生助理员的指导服务能力。推进“健嘉职业健康工具包进企业”项目全面落地,有效落实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全周期跟踪建设项目“三同时”开展情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三同时”实施率。
29.开展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继续加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放射卫生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类放射诊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放射卫生管理自查工作。
30.规范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以质量提升和数据利用为重点,加强项目管理,推动实现监测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规范(2022年版)》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指南(2022年版)》,制定我区监测方案,不断提升监测工作效果。加强监测质量控制和统计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进一步发挥监测预警作用。全面排查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
四、食品安全工作
(一)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及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31.优化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委监督所要做好《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2021版)》宣贯培训,规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做好配套《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备案流程,落实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一网通办有关工作要求,提升备案服务质量。配合市级单位按时完成202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任务。
32.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人才的培养,完善食品安全专业应急处置“战斗队”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本市食品安全人才跨学科专项培训。加快信息化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数据对接和应用服务效能提升,进一步增强监测信息分析运用水平。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33.组织实施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防控。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我区《202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适当扩大监测种类和项目,监测区域要全覆盖。根据我区食品生产情况和消费习惯等特点制定采样计划,避免集中采样。将《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专项任务纳入辖区监测方案。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健全我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体系,落实食源性疾病报告负责人制度。重点做好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食品安全项目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绩效目标管理,区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做到任务完成和经费执行同步。区疾控及31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要细化工作流程,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和专项监测,做好食源性致病菌耐药监测和溯源测序。选取1家哨点医院开展根据ICD编码识别食源性疾病散发病例的预警试点工作,推进食源性疾病防控效能提升。
34.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加强医防结合,区疾控和各医疗机构要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5.开展风险评估、研判与预警。落实辖区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的主体责任,会同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农委、教育、市场监管、粮食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工作,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报送区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二)提升食品营养健康工作实效
36.推进营养健康场所建设。按照《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健康上海合理膳食行动。继续抓好“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营养支持性社区”“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等试点示范建设,年内在全区建设“营养支持性社区”1个,“健康餐厅”1家。组织开展居民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继续配合上海早餐工程实施。
37.做好食品营养科普宣传。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年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贯活动形式,通过“全民营养周”“学生营养日”“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做好《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等重点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