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202000-2022-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名 称: 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22〕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要将危险化学品行业及重点行业领域工贸企业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编制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于6月20日前报我局备案。(联系人:赵晨,电话传真:59530217)

特此通知。

                                          附件: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9日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编制嘉定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四)《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五)国家和上海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强化区应急管理局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科学编制执法计划。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问题突出、近年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或相关领域,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包括对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和重点时段、特定专项的执法抽查。

2.加强执法协调联动。探索实施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探索实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按照区、街镇安全监管部门或机构年度执法计划相互衔接和“三个必须”的基本原则,指导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将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以外的单位纳入其监管范围,并对辖区内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3.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推进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采用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专家工作模式,一般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

(二)范围

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以及涉氨制冷、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工贸企业为重点。

(三)内容

执法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计划执法检查主要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中选取检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执法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分工

执法检查主要由区应急局行政执法机构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事项的,局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季度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共同参与;涉及重点时段、特定专项等重点检查时,邀请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计划执法检查60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65家次(占比60.2%),一般检查241家次(占比39.8%)。实施进度的月份安排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共365家次)

1.重点单位执法检查

全年共检查179家次。其中: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共检查12家次;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检查40家次;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带储存设施)企业共检查24家次(共13家,其中1家已经包含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内,不再重复检查);1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共检查2家次;15家其他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共检查15家次,60家粉尘涉爆企业共检查60家次;3家涉氨制冷企业共检查6家次(共7家,其中2家已经包含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内,2家已经包含在粉尘涉爆企业内,不再重复检查);18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的食品加工、造纸、皮革、毛皮、羽毛生产单位共检查18家次;1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共检查2家次。区重点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2.专项执法抽查

1重点时段专项执法抽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在重点时段开展执法抽查,共抽查123家次。其中:元旦3天检查9家次;春节7天检查21家次;清明节3天检查9家次;五一劳动节5天检查15家次;端午节3天检查9家次;中秋节3天检查9家次;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国庆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检查51家次

2新安法、新条例宣贯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区部分大、中型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查47家次。(邀请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其对辖区大、中型工贸企业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

3危险化工工艺清零专项执法检查。对1家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4家次。(邀请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其对辖区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

4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区范围内6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查12家次。(由局负责安全培训的科室共同参加,邀请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其对辖区培训机构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

(二)一般检查(共241家次)

依据应急部门权责清单,对其他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执法抽查,指导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抽查。并抽取部分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1.对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范围的其他工贸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80家次。其中: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工贸企业抽查40家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抽查40家次。

2.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20家次。

3.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10家次。

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40家次。

5.对工贸企业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16家次。

6.对工贸企业近三年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40家次。

7.对存在地下空间的企业、场所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共抽查35家次。

(三)其他

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工业企业内部加油站、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检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其他监管执法工作

(一)加大各街镇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力度

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各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情况,并进行情况通报。加强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执法检查能力。对各街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推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工作

继续指导各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管理工作,推动本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街镇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企业填报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归纳,找出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点、安全工作薄弱点,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精准化的防范管控措施。

(三)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回头看”,组织本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强化“进博会”安全生产保障

紧盯本区重点行业领域和“进博会”举办场馆周边区域,推广“标准化管理+社会化风控+清单化监管”工作模式,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基于“标准+安全”、“保险+安全”、“智慧+安全”,探索建立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保险力量、专家团队等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模式。

(五)其他有关工作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举报案件进行核查处理,按照市安委会(办)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关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并根据统计分析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对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本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的机构、职能、编制发生重大变化的,年度执法计划依据有关规定另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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