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WE4303000-2022-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6-13
名 称: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嘉应急〔2022〕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安监部门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2〕14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嘉定区2022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成2019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期满复评工作;完成44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抽查,健全完善已达标企业信息数据;推进2022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标准化创建工作。街镇安监部门要积极排摸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工贸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以及小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力争完成2022年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并将2022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创建名单(详见附件2)于630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二)标准化期满复评工作。期满复评作为今年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各街镇安监部门630日前完成排摸、梳理辖区内需要期满复评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并将该名单于630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三)达标企业抽查工作。街镇安监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判定是否属于可申请行业范围。各街镇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类别(当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按主要活动确定行业类别),工贸企业应同时对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准确辨识是否属于可申请范围。

(二)严格自评要求。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街镇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组织全员进行培训。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定级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见附件3),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同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提交自评报告。申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自评报告经区应急管理局同意后,将电子版上传至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防台账照搬照抄、自评报告失实等情况。

(三)严格申请材料审查。《定级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定级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死亡、总计3人及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等9个方面。各街镇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申请定级企业的材料审查。

(四)严格评审要求。街镇安监部门、评审组织部门、评审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措并举,严格评审要求,注重评审专业性,确保评审质量。现场评审应将规章制度和作业现场等方面有机结合,通过座谈询问、实地核查等手段,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际运行情况,严防评审“重台账、轻现场”、“把关不严、结论失实”等现象。现场评审要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现场评审报告(见附件4)应完整规范。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人员不得参与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企业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并对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五)与执法有效衔接。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执法能力,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处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明确列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推动《定级办法》有效落地。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定级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等环节要按照《定级办法》进行;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经确认,方可公示公告;定级各环节相关工作应通过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每年应通过该系统提交自评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格分级管理,规范实施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建设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相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建设管理,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建设管理,各街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小企业建设管理。街镇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企业自评申请,对其安全绩效、企业规模、行业分类选定是否符合标准等内容重点核查,对发现的未达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的企业督促其整改,并待其整改完毕后再提出评审申请;要着力提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所列隐患的,无论是初评或期满复评,须待其整改完毕后再提出评审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署推进,着力补齐短板。街镇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制定年度相关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重要手段。

(二)提升创建质量,注重建设实效。街镇安监部门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数量服从质量的理念,提升标准化建设实效;要积极动员并督促企业履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将提升标准化运行质量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核心要点,继续开展好电话咨询、材料提供、现场指导等服务工作,为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强化证后管理,加大抽查力度。各街镇安监部门要督促达标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抽查工作。一是重点检查达标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化要求有效运行、是否有效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通过标准化运行实现持续改进和提高、是否认真开展定期自评,评审机构是否严格标准认真开展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等内容。二是坚决打击弄虚作假或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等行为。对发现未持续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企业,要对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约谈、通报、警告或建议取消达标资格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获证后的管理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抓手,区应急管理局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任务为考核依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各街镇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请各街镇认真梳理辖区内尚未达标及期满复评的企业,做好组织动员、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从而有效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请各街镇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坚决防止因开展标准化工作而导致疫情问题发生的情况。

(联系人:刘瑞雪,联系电话:59530762)

附件:1.2022年各街镇规模以上及小企业达标创建任务数

2.2022年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拟创建(复评)名单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12

附件1

2022年各街镇规模以上及小企业达标创建任务数

序号

街镇

  规上任务数    (含复评)

小企业任务数

1

马陆镇

49

10

2

安亭镇

46

16

3

南翔镇

14

7

4

江桥镇

20

5

5

徐行镇

14

3

6

外冈镇

17

5

7

华亭镇

9

5

8

嘉定镇街道

1

0

9

新成路街道

0

1

10

真新街道

1

0

11

嘉定工业区

45

12

12

菊园新区

4

2


总计

220

66


附件2

2022年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拟创建(复评)名单

街镇:          填报时间:       

序号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行业类别

创建等级

新创/复评

备注

























































填写说明:1、行业类别指化工、医药、危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2、请各街镇认真组织摸排,于425日前将此表报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附件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自评报告

企业名称(盖章)

   

自评得分自评等级

自评日期

是否在企业内部公示    □是    □否

是否申请定级     □是    □否

申请等级 £二级 □三级

性质£初次评审期满复评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


   


从业人员数

)人

企业大中小型划分

£大型£中型£小型

安全管理机


法定代表


 


   



 


   


 


电子信箱


本次自评前本企业(专业)曾经取得的标准化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微企业 □无

如果是某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请注明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主要成员


 

所在部门及职严格与/职称

 

 

组长





成员





















自评总结

1.企业概况(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规模(含职工人数)、机构设置、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2.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本自评年度内,包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效。

4. 自评打分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需另附表)

5. 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申请定级的企业提交,应当符合定级办法第八条要求)。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或街镇、工业区安监部门意见

该企业符合(不符合)申请条件。

                (主管单位盖章)

                                                       

区应急管理局意见:

该企业符合(不符合)申请条件。

                     (应急管理部门盖章)

                                                       

自评报告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类型按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填写,从业人员数按照期末从业人员填写,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企业大中小型划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填写

2.所属行业:主要包括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3.专业:按所属行业中的划分填写,如冶金行业中的炼钢、轧钢专业,有色行业中的电解铝、氧化铝专业,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专业等。

4.企业概况:主要包括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规模(职工人数)机构设置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5.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包括事故起数、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

6.自评打分表(得分情况、扣分项目)及整改完成情况需另附表。

7.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书内容应符合定级办法第八条要求。

附件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现场评审报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盖章)

申请企业

       

评审性质 初评/复评  申请等级

评审日期日至

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


 


 



 


 


 


电子信箱


现场评审组成员


 

单位/职务/职称

  

 

组长





成员

















现场评审结果

是否达到申请等级:    

    现场评审得分:

    现场评审组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现场评审情况:

    现场评审不符合项及整改完成情况(另附表提供):

    建议:

申请定级企业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评审组织单位意见:            

                                评审组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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