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202000-2022-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
名 称: | 关于开展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办(2022)5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措施”)及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卫健委、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织密织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域环境和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强化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重点节点安全保障等为抓手,全面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的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覆盖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燃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突出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各种典型事故教训,严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党委(党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十五天硬措施”和本市“78条”具体措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履职述职情况。
2.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各单位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三管三必须”等要求,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制定、落实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任务清单”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
3.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突出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单位贯彻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等。
4.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各单位贯彻落实《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存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
(2)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情况,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消防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等排查整治。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关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等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一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各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情况,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氧舱等年度检验检测,是否存在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安全事故。二是燃气安全方面。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情况,落实燃气使用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重点排查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三是建筑工地安全方面。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与施工作业并重,重点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和安全防火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四是自建房(“两改房”)安全方面。各单位贯彻落实区府办《嘉定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本市卫生健康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治未纳入本市建管程序(无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单位自行组织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重点排查整治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
三、步骤安排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一)细化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本市、本区和全国其他地方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78条”具体措施等,围绕“两个根本”要求,紧密结合复工复产、大走访大排查和迎接市区两级人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立即动员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开展全面自查
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危险作业场所,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行动。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调配,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沉底解决的问题,要落实有效措施、动态跟踪,确保盯办销号,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拒不整改的将坚决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效。
(三)专项督导检查
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化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对重点场所严格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明确分工。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2.以查促改,确保实效。以检查促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日常管理,促进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
附件: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