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增设嘉定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2000-2022-03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2-03-09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增设嘉定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发〔2022〕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相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健全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有效推进“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关于“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0〕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规范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原有五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两个派出机构,并制订本实施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关于增设嘉定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现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在原有五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两个派出机构,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重心下沉,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区域公共卫生安全,具体如下:

一、增设背景

按照市卫健委《进一步加强本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沪卫监督【2007】11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11年1月,我委首批5个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正式设立并开始履职,经过十余年的运行,实现了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初期工作目标。但现有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已无法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综合监管形势愈加复杂

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能划转以及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我区卫生健康领域已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综合监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如:“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让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嘉定各大商业综合体的高频次的“新改扩”让公共场所管理相对人数随之大幅增长,高层住宅的不断拔地让二次供水管理对象与日俱增等现状。

(二)监管服务对象日益扩增

2019年,职业健康职能划转后,在监督员人数不变情况下,我区有3000余家在册的接触职业危害企业纳入监管服务总数,且职业卫生面临着专业性强、面广量大、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用人单位数量在各街镇分布不均衡等实际问题,这些为卫生健康监管工作带来压力。我区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从2010年底的4831家逐步递增至2021年底的近1万家。

(三)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优化

为顺应“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工作形势,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将更加突显服务性与指导性,对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新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增设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意义重大。

二、设置规划

(一)设置标准

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结合考虑各街镇的地理位置、区域面积、服务人口、监督员配备情况、监管对象数量等,原则上以目前各街镇管理相对人数量为基准,单位数在1000个以上的独立设置一个分所,其余街镇每1-3个镇(街道)设置一个分所,在现有五个卫生监督分所基础上,增设2个分所,并实行划片管理(附件1)。

(二)分管辖区

本次在南翔、徐行两镇增设两家派出机构,并对分管辖区作如下调整:

1.嘉定镇分所:嘉定镇街道、外冈镇;

2.嘉定新城分所:马陆镇;

3.安亭分所:安亭镇;

4.江桥分所:江桥镇、真新街道;

5.工业区分所:工业区管委会、菊园新区;

6.南翔分所:南翔镇;

7.徐行分所:徐行镇、新成路街道、华亭镇。

以上七个分所办公室分别设在嘉定镇、马陆镇、安亭镇、江桥镇、嘉定工业区、南翔镇和徐行镇。

(三)人员配置

每个分所配置3~4名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派出,人员编制从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人员编制中解决,行政和业务管理隶属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三、工作职责

负责分管辖区公共卫生、医疗执业以及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代孕、打击无证医美、职业健康等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负责投诉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配合做好相关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按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当好地方政府参谋,参与城市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等工作;承担区卫生健康委、街镇政府及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四、保障措施

各相关街镇、相关委办局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增设工作,大力支持增设派出机构建设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做好卫生监督助理员的增补,并做好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及经费保障工作(附件2)。

1.办公场所。按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分所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配置业务办公室、谈话室、档案室、快速检测室、更衣室、资料室等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等基本功能设置,采取统一醒目的标牌标识,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内容。有条件的分所,可以将卫生监督助理员在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街镇分所一体化管理,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相应增加办公室场所和设施设备。

2.交通装备。区卫健委加强与区机管局的协商沟通,在2020年《综合执法车辆管理调整方案》的基础上,深挖潜力,进一步优化调整综合执法车辆停放地址,力争调配车辆达到3辆,以保证每个监督分所正常使用1辆执法车辆的基本工作需要。各街镇原则上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数来核定卫生监督助理员人数配备,并确保人均配置电动自动车1辆,作为日常巡、排查工作必备的交通工具。

3.经费保障。卫生监督分所的人员经费、车辆运行等公用经费、执法装备经费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附件:1.嘉定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规划表

2.卫生监督分所规范化建设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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