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
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5000-2022-07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2-10-18
名 称: 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22〕99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区水利管理所:

依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沪水务〔2022〕45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2.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3.嘉定区水闸(泵站)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4.嘉定区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

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沪水务〔2022289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沪水务〔2022〕450号文件精神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运行安全,持续发挥工程效益,结合嘉定区精细化管理要求和水利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总结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以工程安全、运行可靠、管理高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和措施,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在更高起点、更高标准上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基本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启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中型水闸(泵站)、苏州河、浏河、徐公河等部分具有防洪功能的堤防工程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其他水利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格局全面形成。

二、工作要求

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等文件要求,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压实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执行,运用信息平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逐步实现我区水利工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一)工程状况。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二)安全管理。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做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三)运行管护。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管理保障。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同步推进。

(五)信息化建设。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运行管理信息等数据统一收集、处理、清洗入库,即时进行数据分析、整理,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感知体系;整合接入上下游水情、气象预报、安全监测等信息,推动水利工程调度数字化、流程化,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应用信息化巡查设备实现日常管理、安全管理、维修养护、工程检查的在线监管。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水利工程底数。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基础资料,按照不同周期动态更新水利工程底数信息,完成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局水资源科、局安全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二)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各相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编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名录,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实现责任主体的名录化。(责任单位:局水资源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三)完善管理制度措施。按要求根据工程类别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性文件、标准化工作手册和评价标准,落实安全鉴定和维修养护要求,针对水闸(泵站)、堤防的不同管理体制和机制,按照市、区、镇分级管理要求,根据相关定额落实管理经费。(责任单位:局计划财务科、局水资源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推进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水闸(泵站)、堤防管养分离和市场化、专业化运维管理,强化对合同单位的指导、培训、监督、检查、考核,确保维养到位,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管理运维人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确保运行养护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局水资源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明晰管理范围。积极与规划资源部门协商推动区、镇管水利工程划界工作。(责任单位:局规划建设科、局水资源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提升环境品质。开展水闸(泵站)风貌提升试点建设,挖掘水文化,结合水景观,推进闸容闸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局水资源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推动智慧管理。拓展泵闸运行监测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泵闸设施基础信息库,推进泵闸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泵闸设施监督管理;加强堤防设施感知端的建设,推进堤防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提升智慧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局水资源科、区水利所、区河闸所、相关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务局成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相关工作。局机关相关科室,根据职责牵头指导督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涉及的相关工作,区水利所、河闸所等行业单位按职责相关要求牵头落实各条线具体工作各街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推动示范引领。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打造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样板工程,发挥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水利工程形象的整体提升和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标准化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将标准化评价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范围。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的宣教,同时加强经费补助、人员奖励、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研究。


附件2

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本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根据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办法》市水务局关于加快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及《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成效的全面考核评价 主要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区已建成运行的水闸(泵站)、苏州河、浏河、徐公河等其他具有防洪功能堤防工程准化管理评价工作

第四条  标准化评价遵循分级原则,具体分为部级评价、市级评价区级评价。

部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市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区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第五条  区级标准化评价分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评、水务局评价个阶段。评价结果达到区级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标准的,认区级标准化管理工程。

通过区级评价的本区水利工程,经区水务局初审同意后可申报市级评价

第六条  区水务局分类制定水闸(泵站)、堤防等工程的评价标准。

第七条  标准化评价采取千分制评分。

通过评价的工程评价结果总分应达880分(含以上主要类别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的75%

申报市级、部级评价的工程,按照《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申报标准化评价的工程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包括新建、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投入运行,工程运行正常;

二)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三)大中型水闸(泵站)工程按照《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或已完成除险加固;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

四)水闸(泵站)工程的调度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定堤防工程的应急预案已制定

五)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明确

第九条  区水务局应构建标准化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组从专家库抽取评价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价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二;被评价工程所在街镇的评价专家不得担任评价专家组成员

第十条  通过区级评价且满足市级评价条件的,可申报市级评价。市级评价的初评和申报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通过市级评价且满足部级评价条件的,可申报部级评价。部级评价的初评和申报工作《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评价不予通过:

(一)评价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未落实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

(三)未落实工程运行管护经费;

第十二条  通过区级评价的工程,认定为区级标准化管理的工程,由区水务局进行通报。

通过市级评价的工程,《上海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执行并由市水务局开展不定期抽查和通报

第十三条  通过标准化管理评价的工程,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取消:

(一)未开展年度自评工作;

(二)未通过复核或抽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期整改;

(三)工程安全鉴定为三类及以下(不可抗力造成的险情除外),且三年内未完成除险加固;

(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五)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运行管理问题;

(六)发生其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嘉定区水闸(泵站)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类别

项目

标准化基本要求

评价标准

评价内容及要求

标准分

评价指标及赋分

一、工程状况(250分)

1.工程面貌与环境

①工程整体完好。

②工程管理范围整洁有序。

③工程管理范围绿化、水土保持良好。

工程整体完好、外观整洁,工程管理范围整洁有序;工程管理范围绿化程度较高,水土保持良好,水质和水生态环境良好。

25

①工程形象面貌较差,扣8分。

工程管理范围杂乱,存在垃圾杂物堆放问题,扣5分。

③工程管理范围宜绿化区域绿化率60%~80%扣2分,低于60%扣5分。

④管理范围存在水土流失现象,水生态环境差,扣5分

缺少工程铭牌,工程概况、主要参数信息不全,扣2分。

2.闸室(泵房)

①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及两岸连接建筑物安全,无明显倾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重大缺陷。

②消能防冲及防渗排水设施运行正常。

③泵房底板、电机层以下建筑物挡水结构、混凝土墙体、进出水混凝土管道等结构完好。

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及两岸连接建筑物安全,无倾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安全缺陷;消能防冲及防渗排水设施完整、运行正常;闸室结构表面无破损、露筋、剥蚀、开裂;闸室无漂浮物,上下游连接段无明显淤积;泵房混凝土墙体无渗水、漏水、破损。

50

①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或泵房结构及两岸连接建筑物不安全,存在明显倾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重大缺陷,此项不得分。

②消能防冲及防渗排水设施破损,影响正常运行,扣10分。

③混凝土结构破损、露筋、剥蚀等,每处扣2分,最高扣10分;闸室结构存在贯穿裂缝,每处扣5分,最高扣20分。

④闸室有成堆漂浮物,扣5分;闸室(泵房)上下游连接段淤积明显,扣5分。

一、工程状况(250分)

3.闸门

①闸门能正常启闭。

②闸门无裂纹,无明显变形、卡阻,止水正常。

闸门启闭顺畅,止水正常,表面整洁,无裂纹,无明显变形、卡阻、锈蚀,埋件、承载构件、行走支承零部件无缺陷,止水装置密封可靠;吊耳无裂纹或锈损;冰冻期间对闸门采取防冰冻措施。

45

①闸门无法正常启闭,此项不得分。

②闸门表面不整洁,扣5分;止水效果差,漏水严重,扣15分。

③门体存在变形、锈蚀、卡阻等缺陷,扣15分。

④行走支承有缺陷,扣3分;埋件、承载构件变形,扣5分;吊耳存在裂纹或锈损,扣2分。

冰冻期间未对闸门采取防冰冻措施,扣5分。

4.启闭机、水泵及机电设备

启闭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②水泵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机电设备运行正常,指示准确。

启闭设备整洁,启闭机运行顺畅,无锈蚀、漏油、损坏等,钢丝绳、螺杆或液压部件等无异常,保护和限位装置有效;水泵运行顺畅,无锈蚀漏油,在规定的电压、电流、功率、扬程范围内运行;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按规定对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雷设施、接地等进行定期检验,无安全隐患;线路整齐、牢固、标注清晰;按规定开展相关安全检测;备用电源可靠。

45

启闭设施、水泵或机电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此项不得分。

②启闭机、水泵有明显锈蚀扣5分;漏油严重扣5分;无保护或限位装置扣5分;保护或限位装置安装不到位,扣5分;钢丝绳有断丝、缠绕厚度等不满足规范要求,螺杆有弯曲或液压部件存在严重缺陷,扣5分;启闭机房开裂、漏水、环境卫生差等,扣5分。

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雷设施、接地等未定期检验,扣5分;线路凌乱、松动、标注不清晰,扣5分。

④未按规定开展相关安全检测,扣5分。

⑤备用电源未按有关规定维护,扣5分。

5.上下游河道和堤防

水闸(泵站)上下游无影响运行安全的严重冲刷或淤积。

水闸(泵站)上下游两岸堤防规整。

上下游河道无明显淤积或冲刷;两岸堤防完整、完好。

40

①管理范围内上下游河道冲刷或淤积严重,影响运行安全,扣20分;冲刷或淤积明显,尚不影响安全,扣10分。

②两岸堤防存在渗漏、塌陷、开裂等现象,每个缺陷扣5分,最高扣20分。

一、工程状况(250分)

6.管理设施

①安全监测设施满足运行管理要求。

②防汛道路、通信条件、电力供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安全监测、视频监视、警报设施防汛道路、通信条件、电力供应、管理用房满足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要求。

30

安全监测设施设置不足,扣10分

视频监视、警报设施设置不足,稳定性、可靠性存在缺陷,扣5分。

③防汛道路路况差、通信条件不可靠、电力供应不稳定,扣10分。

管理用房存在不足,扣5分。

7.标标牌

①设置有责任人公示牌。

②设置有安全警示标牌

③通航水闸告示栏。

工程管理区域内设置必要的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安全警示、通航告示等标牌,内容准确清晰,设置合理。

15

①工程简介、保护要求、宣传标识错乱、模糊,扣5分。

②责任人公示牌内容不实、损坏模糊,扣5分。

安全警示标牌布局不合理、埋设不牢固,扣5分。

二、安全管理

(230分)

8.注册登记

①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

按照《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完成注册登记;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30

①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此项不得分。

②注册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存在虚假或错误问题等,扣20分。

③注册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信息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扣10分。

9.工程划界

①工程管理范围完成确定,完成公告并设有界桩。

②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

管理范围明确,有实体分隔设施,管理范围内设有实地桩或电子桩

 

35

①管理范围不明确,此项不得分。

②实体分隔设施有明显破损、缺失,每处扣5分,最高扣15分。

③缺少工程管理范围实地桩或电子桩,扣5分。

④缺少公告牌扣10分,公告牌设置明显不合理、扣5分。

二、安全管理(230分)

10.保护管理

①开展水事巡查工作,处置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

②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依法开展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巡查,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做好调查取证、及时上报、配合查处工作,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25

①未有效开展水事巡查工作,巡查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扣5分。

②发现问题未及时有效制止,调查取证、报告投诉、配合查处不力,扣5分。

③工程管理范围内存在违规建设行为或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扣10分;工程保护范围内存在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扣5分。

11.安全鉴定

大中型水(泵)闸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

②鉴定发现问题落实处理措施。

 

按照《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及《水闸安全评价导则》开展安全鉴定;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闸的安全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更新改造。

50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安全鉴定,此项不得分。

②鉴定承担单位不符合规定,扣20分。

③鉴定成果未用于指导水闸安全运行、更新改造和除险加固等,扣15分。

④三、四类水闸未按照鉴定结果制定安全应急处置方案或降标运用方案的扣15分。

⑤三、四类水闸安全应急处置方案或降标运用方案主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扣15分 。

⑥多项扣分总和不超过50分。

二、安全管理(230分)

12.防汛管理

①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演练。

②有必要防汛物资。

③预警、预报信息畅通。

防汛组织体系健全;防汛责任制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并演练;按规定开展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抢险工具、器材设备,明确防汛物资存放地点,物资管理资料完备;预警、预报信息畅通。

40

①防汛组织体系不健全,防汛责任制不落实,扣10分。

②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扣10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差,可操作性不强,未开展演练,扣5分;防汛抢险队伍组织、人员、任务、培训未落实,扣5分。

③未开展汛前检查,扣5分。

④抢险工具、器材配备不完备、存放地点不明确,扣3分;物资管理资料不完备,扣2分。

⑤警、报汛、调度体系不完善,扣5分。

13.安全生产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记录。

③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记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安全设施及器具配备齐全并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识等设置规范;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开展演练;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0

①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改治理不彻底,台账记录不规范,扣10分。

④安全设施及器具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或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警示标识等设置不规范,扣5分。

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编制、未报备,扣5分。

⑥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演练,扣5分。

⑦3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

三、运行管护

(240分)

14.管理细则

①制订有关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时制订完善水闸、泵站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如工程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制度、工程调度运用制度、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水泵运行操作规程、船舶过闸操作规程、工程维修养护制度等),内容清晰,要求明确。

30

①未制定管理实施细则,此项不得分。

②细则内容不完善,扣10分。

③未及时修订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扣10分。

④细则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扣10分。

三、运行管护(240分)

15.工程巡查

①开展工程巡查。

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按照水闸技术管理规程、泵站技术管理规程开展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符合要求,记录规范,发现问题处理及时到位。

40

①未开展工程巡查,此项不得分。

②巡查不规范,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不符合规定,扣15分。

③巡查记录不规范、不准确,扣10分。

④巡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到位,扣15分。

16.安全监测

①开展安全监测。

②做好监测数据记录、整编、分析工作。

及时开展安全监测,监测数据可靠,记录完整,资料整编及时;定期开展监测设备校验和比测。

40

未开展安全监测,此项不得分。

测严重,数据可靠性差,整编分析不及时,扣20分。

 

三、运行管护(240)

17.维修养护

①开展工程维修养护。

②有维修养护记录。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维修养护,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规范,维修养护到位,工作记录完整;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验收,项目资料齐全。

40

①未开展维修养护,此项不得分。

②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扣15分。

③未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不规范,未按计划完成,扣10分。

④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不明确,过程管理不规范,扣5分。

⑤大修项目无设计、无审批,验收不及时,扣5分。

⑥维修养护记录缺失或混乱,扣5分。

18.控制运用

①有按规定批复或备案的水闸、泵站调度方案。

②调度运行方案和指令执行到位。

③有调度运用记录。

有水闸、泵站控制调度方案并按规定申请批复或备案;按控制调度方案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50

①无水闸、泵站调度方案,此项不得分。

②调度方案未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扣15分;调度方案编制质量差,调度原则、调度权限不清晰,扣5分;修订不及时,调度指标和调度方式变动未履行程序,扣10分。

③未按方案或指令实施水闸控制运用,扣15分;调度过程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扣5分。

19.操作运行

①有闸门、水泵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

②操作流程规范,有操作记录。

按照规定编制闸门、水泵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详细的操作手册,内容应包括闸门启闭机、水泵及机电设备等操作流程等;严格按规程和调度指令操作运行,操作人员固定,定期培训;无人为事故;操作记录规范。

40

无闸门、水泵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此项不得分。

②操作规程未明示,扣5分;未按规程进行操作,扣15分;操作人员不固定,不能定期培训,扣5分。

③有记录不规范,无负责人签字或别人代签,扣5分;操作完成后,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操作结果,每发现一次扣1分,最高扣5分。

④未编制详细操作手册,扣5分。

四、管理保障(180分)

20.管理体制

①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②岗位设置和人员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管理体制顺畅,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管养机制健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管理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35

①管理体制不顺畅,扣10分。

管理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与职责不清晰,扣10分。

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未实现管养分离,扣10分。

年度未开展业务培训,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扣5分

21.标准化工作手册

①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按照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细化到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岗位,针对性和执行性强。

20

①未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此项不得分。

②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质量差,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扣10分。

③标准化管理手册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④未按标准化管理手册执行,扣5分。

22.规章制度

①管理制度满足需要,明示关键制度和规程。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按规定明示关键制度和规程。

30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②管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落实或执行效果差,扣10分。

闸门(水泵)操作等关键制度和规程未明示,扣10分.

23.经费保障

①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满足工程管护需要。

②人员工资足额兑现。

管理单位运行管理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足额保障,满足工程管护需要,来源渠道畅通稳定,财务管理规范;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45

①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扣20分。

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经费使用不规范,扣10分。

③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10分。

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扣5分。

四、管理保障(180分)

24.精神文明

①基层党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团结。

②单位秩序良好,职工爱岗敬业。

重视党建工作,注重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管理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文体活动丰富。

20

①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此项不得分。

②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扣10分。

单位秩序一般,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不健全,扣6分。

25.档案管理

①档案有集中存放场所,档案管理人员落实,档案设施完好。

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存放管理有序。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设施完好,各类档案分类清楚,存放有序,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30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设施不足,扣10分。

②档案管理人员不明确,扣5分。

③档案内容不完整、资料缺失,扣10分。

④工程档案信息化程度低,扣5分。

五、信息化建设(100分)

26.信息化平台建设

①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

②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工程信息及时动态更新,按上级要求实现相关信息融合共享、上下贯通。

60

①未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此项不得分。

未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数据库或平台,扣15分。

③未实现在线监管或自动化控制,扣15分。

工程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扣15分。

工程信息未与上级单位相关平台信息融合共享,扣15分。

27.自动化监测预警

①监测监控基本信息录入平台。

②监测监控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接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40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未接入信息化平台,扣15分。

数据异常时,无法自动识别险情,扣15分。

出现险情时,无法及时预警预报,扣10分。

说明: 1.本评价标准的“项目”“标准化基本要求”为水利部基本要求。

2.本区根据标准化评价内容及要求采用千分制考核,总分达到880分(含)以上,且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四个类别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75%的为合格。

3.评价中若出现合理缺项,合理缺项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为“合理缺项得分=[项目所在类别评价得分/(项目所在类别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4.表中扣分值为评分要点的最高扣分值,评分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在该分值范围内酌情扣分

附件4

嘉定区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类别

项目

标准化基本要求

评价标准

评价内容及要求

标准分

评价指标及赋分

一、工程状况(240分)

1. 堤(墙)身

堤顶、堤肩完整平顺,无杂草、垃圾墙体完好、立面干净整洁

堤坡无明显凹陷、起伏等

堤(墙)身断面、护堤地宽度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的尺度;堤肩线直、弧圆,堤坡平顺;堤(墙)身无裂缝、冲沟、无洞穴、无杂物垃圾堆放;护堤地边界明确

 

40

堤(墙)身断面(高程、顶宽、堤坡)、护堤地(面积)未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尺度,每项(处)扣5分,最高扣20分。

堤顶、堤肩线不顺畅,扣5分。

堤坡不平顺,有明显凹陷、起伏等,扣5分。

发现堤(墙)身裂缝、冲沟、洞穴、堆放杂物垃圾或立面不整洁等情况,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2.堤防道路(防汛通道)

堤防道路(防汛通道)完整、平坦。

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

堤防道路(防汛通道)畅通可达,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堤顶(后戗、防汛路)路面完整、平坦,无坑、无明显凹陷和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上堤辅道与堤坡交线顺直、规整,未侵蚀堤身

30

堤防道路(防汛通道)路面不平,明显凹陷,雨后有积水,扣10分。

堤顶路面或上堤辅道路面有裂缝、坑洼等情况,扣10分。

上堤辅道与堤坡交线不规整,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3.堤岸防护工程

堤岸防护工程封顶严密。

表面无明显缺陷、洼坑及局部砌石松动变形或脱落等现象

堤岸防护工程(护坡、护岸、护脚等)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堤面平整;护坡平顺;工程整洁美观

40

工程有缺损、坍塌、松动,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堤面不平整,扣10分;护坡不平顺,扣10分。

工程上杂草丛生,脏、乱、差,扣5分

一、工程状况(240分)

4.穿堤建筑物

穿堤建筑物堤段无明显沉降、裂缝、空隙等重大缺陷和隐患。

穿堤建筑物堤段无重大隐患;穿堤建筑物(桥梁、涵闸、各类管线等)符合安全运行要求;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接合部无隐患、无不均匀沉降裂缝、空隙、渗漏现象;非直管穿堤建筑物情况清楚、责任明确、安全监管到位

40

穿堤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扣10分。

启闭机运转不灵活、金属构件严重锈蚀,扣5分。

混凝土老化、破损、裂缝,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发现明显沉降、渗漏等现象,扣10分。

非直管穿堤建筑物情况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管不到位,扣5分

5.生物防护工程

①堤(坝)坡草皮整齐无缺失,无高杆杂草。

②工程管理范围内,林木种类、布局符合《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要求,宜绿化区域绿化率达80%以上

工程管理范围内树、草种植合理,宜植防护林的地段形成生物防护体系;堤(坝)坡草皮整齐,无高杆杂草;堤肩草皮(有堤肩边埂的除外)每侧宽0.5m以上;林木缺损率小于5%,无病虫害;有计划对林木进行间伐更新

30

堤(坝)坡草皮不整齐、有高杆杂草等,扣5分。

宜植地段未形成生物防护体系,扣2分。

③宜绿化区域绿化率达不到80%,扣3分。

④堤肩草皮不满足要求,扣2分。

⑤林木缺损率高于5%,每缺损5%扣5分,最高扣10分。

⑥发现病虫害未及时处理或处理效果不好,扣5分。

⑦林木间伐更新无计划,扣3分

6.工程排水系统

排水设施齐全,系统完善。

堤防工程排水畅通

工程排水畅通;按规定各类工程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齐全、畅通,沟内杂草、杂物清理及时,无堵塞、破损现象

20

工程排水系统不完善,扣15分。

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堵塞、破损,扣5分

一、工程状况(240分)

7.办公设施和环境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

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管理单位庭院整洁,环境优美,绿化程度高;按《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的管理设施设备

20

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或管理混乱,扣5分。

管理单位(包括基层站、所、段等)办公、生产、生活等环境较差,扣5分。

环境绿化不足或存在乱放垃圾杂物现象,扣5分。

未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管理设施设备,扣5分。

8.标志标牌

设置有河长公示牌。

设置有安全警示标牌

标志标牌设置合理;按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防汛墙工程设计标准》要求设置各类工程管理标志标牌,标志标牌规范统一、布局合理、埋设牢固、齐全醒目

20

标志标牌(河长公示里程桩等)不规范、不统一,扣10分。

标志标牌布局不醒目、不美观,扣5分。

标志标牌布局不合理、埋设不牢固,扣5分。

二、安全管理(340分)

9.信息登记

按规定完成堤防信息登记

开展堤防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30

未开展信息登记,此项不得分。

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扣10分。

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扣10分。

险工险段信息未及时上报更新,扣10分

10.工程标准

堤防工程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堤防工程已完工或已达标加固,堤身断面、堤顶(后戗、防汛通道)满足设计要求

20

达不到设计防洪(或竣工验收)标准,按长度计,每10%扣5分,最高扣20分

11.隐患排查治理及险工险段管理

险点隐患记录清楚,险工险段判别准确。

险点隐患及时处理。

险工险段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和险工险段判别,工程险点隐患和险工险段情况清楚;险点隐患及时处理,险工险段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安全评价

50

工程险点隐患和险工险段情况不清楚,扣15分。

险点隐患未及时处理,险工险段未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扣20分。

重点堤段或险工险段未按《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要求开展堤防安全评价,扣15分。

二、安全管理(340分)

12.工程划界

工程管理范围完成划,完成公告并设有界桩。

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

按照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设有界桩(实地桩或电子桩)和公告牌,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

35

未完成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此项不得分。

工程管理范围界桩和公告牌设置不合理、不齐全,扣10分。

工程保护范围划定率不足50%扣10分,未划定扣15分。

 

13.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

掌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情况,开展巡查

依法对涉河项目和活动开展巡查;河道岸线开发利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规定;掌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情况;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及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活动,及时制止、上报、配合查处工作

25

违法违规利用岸线,扣10分。

对河道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情况不掌握,扣10分。

日常巡查工作不力,扣5分。

14.河道清障

对河道内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清楚,并已采取相关措施

对河道内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的种类、规模、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违规设障现象

20

对河道内阻水建筑物构筑物情况不清楚,扣10分。

无清障计划或方案,扣5分。

对违规设障制止不力,扣5分

16.保护管理

开展日常巡查,处置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

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

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依法开展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做好调查取证、及时上报、配合查处工作,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30

未有效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巡查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扣5分。

发现问题未及时有效制止,扣5分;调查取证、报告投诉、配合查处不力,扣5分。

未开展必要的水法规宣传培训,扣5分。

工程管理范围内有违规建设行为,扣5分。

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有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扣5分

 二、安全管理(340分)                

17.防汛组织

建立防汛责任制

防汛抢险队伍落实,职责明确

防汛责任制落实,组织体系健全;防汛抢险队伍落实,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定期培训

20

防汛责任制不落实,组织体系不健全,扣10分。

防汛抢险队伍不落实,职责不清晰,任务不明确,扣5分

防汛抢险队伍未开展培训,扣5分

18.防汛准备

做好汛前、汛中、汛后防汛检查

按规定做好汛前、汛中、汛后防汛检查;基础资料齐全,图表(包括防汛组织体系图表)准确规范

20

未开展汛前检查,扣10分。

基础资料不全、图表不规范,扣10分。

 

19.防汛物料

有明确的防汛物料储备制度,落实管理人员。

防汛物料储备满足要求,管理有序

防汛物料储备制度健全,落实专人管理;物料储备满足要求,仓储规范,齐备完好,存放有序,建档立卡;抢险设备、器具完好;有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或防汛物资抢险调运图,调运及时、方便

20

防汛物料储备制度不健全,调用规则不明确,未落实专人管理,扣5分。

防汛物料储备不满足要求,存放不当,台账混乱,扣5分。

抢险设备、器具保障率低,扣5分。

无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扣5分

20.工程抢险

及时发现险情,并且报告准确。

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险情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抢险方(预)案落实;险情抢护及时,措施得当

20

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或预案操作性不强,抢险方(预)案不落实扣10分。

险情抢护不及时,措施不得当,扣10分。

二、安全管理(340分)

21.安全生产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记录。

③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④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记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安全设施及器具配备齐全并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识等设置规范;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开展演练;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0

①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改治理不彻底,台账记录不规范,扣10分。

④安全设施及器具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或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设置不规范,扣5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编制、未报备,扣5分。

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扣5分。

3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

三、运行管护(190分)

22.工程巡查

开展工程巡查工作。

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按照相关规程规定开展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全面,记录详细规范;发现处理及时到位

50

未开展工程巡查,此项不得分。

巡查不规范,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不符合规定,扣15分。

巡查记录不规范、不准确,扣15分。

巡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到位,扣20分。

23.工程观测与监测

对重点河段开展河势(深泓)等观测。

观测设施完好

按要求对工程及河势(深泓)开展观测;观测资料及时分析,整编成册;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按规定有计划的进行堤防隐患探查和河道防护工程根石探测;对重要堤段、重点部位按规定开展安全监测,沉降位移等监测项目、频次符合要求,数据可靠,记录完整,资料整编分析及时,定期开展设备校验和比测

50

未开展观测或监测,此项不得分。

观测频次不满足要求,扣5分。

观测资料未分析,或整编不规范扣10分。

观测设施完好率低于90%,每低5%扣1分,最高扣5分。

未对堤防进行隐患探查和根石探测,扣10分。

监测设施资料缺失或不可靠,扣5分。

监测项目、记录等不符合要求,缺测严重或可靠性差,扣5分;整编分析质量差,扣5分。

未定期开展设备校准和比测,扣5分

三、运行管护(190分)

24.维修养护

开展工程维修养护。

有维修养护记录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维修养护,制定养护计划,实施过程规范,维修养护到位,工作记录完整;大修项目有设计和审批,按计划完成;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验收,项目资料齐全

60

未开展维修养护,此项不得分。

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扣20分。

未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不规范,未按计划完成,扣10分。

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不明确,过程管理不规范,扣10分。

大修项目无设计、无审批,验收不及时,扣10分。

维修养护记录缺失或混乱,扣10分

25.害堤动物防治

对害堤动物基本情况清楚。

对害堤动物有防治措施。

在害堤动物活动区有防治措施,防治效果好;无獾狐、白蚁等洞穴

30

害堤动物防治措施不落实,或防治效果不好,扣15分。

发现獾狐、白蚁等洞穴未及时处理,每处扣5分,最高扣15分。

四、管理保障(185分)

26.管理体制

①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②岗位设置和人员满足运行管理需要,建立市场化管养机制。

管理体制顺畅,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管养机制健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建立市场化机制实现管养分离。

35

管理体制不顺,扣10分。

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与职责不清晰,扣10分。

管养机制不健全,未实现管养分离,扣10分。

未开展业务培训,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扣5分。

27.标准化工作手册

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按照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细化到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岗位,针对性和执行性强。

20

未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此项不得分。

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质量差,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扣10分。

标准化管理手册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未按标准化管理手册执行,扣5分

四、管理保障(185分)

28.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满足需要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要求明确

30

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0分。

管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落实或执行效果差,扣10分

29.经费保障

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满足工程管护需要。

人员工资足额兑现

管理单位运行管理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足额保障,满足工程管护需要,来源渠道畅通稳定,财务管理规范;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45

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扣20分。

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经费使用不规范,扣10分。

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10分。

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扣5分

30.精神文明

基层党建工作扎实。

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

单位秩序良好

重视党建工作,注重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管理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文体活动丰富

20

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此项不得分。

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扣10分。

单位秩序一般,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不健全,扣10分

四、管理保障(185分)

31.档案管理

档案有集中存放场所,档案管理人员落实,档案设施完好。

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存放管理有序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设施完好,各类档案分类清楚,存放有序,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35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设施不足,扣10分。

档案管理人员不明确,扣5分。

档案内容不完整、资料缺失,扣5分。

工程档案信息化程度低,扣5分

五、信息化建设(45分)

32.信息化平台建设

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

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在线监管;工程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上下贯通

25

未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此项不得分。

未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扣5分。

未实现在线监管,扣5分。

工程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扣5分。

工程信息未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平台实现共享,扣5分

33.自动化监测预警

监测监控基本信息录入平台。

监测监控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接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20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未接入信息化平台,扣5分。

数据异常时,无法自动识别险情,扣5分。

出现险情时,无法及时预警预报,扣5分。

 

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一江一河”堤防和具有防洪功能的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

2.本标准中“标准化基本要求”为本区制定区级标准化评价标准的基本要求。

3.本区堤防工程标准化评价采用千分制,总分达到880分(含)以上,且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四个类别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75%的为合格。评价中若出现合理缺项,合理缺项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为“合理缺项得分=[项目所在类别评价得分/(项目所在类别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4.表中扣分值为评分要点的最高扣分值,评分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在该分值范围内酌情扣分


嘉定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定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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