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8303000-2023-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0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 ||
文 号: | 嘉财〔2023〕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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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批复如下:
一、你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执行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大力精简会议,加大公务活动整合力度,努力节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
(二)各部门、各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督促下属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决算和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