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嘉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WC6307000-2022-043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11-15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嘉环〔2022〕43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环生〔2022〕133号),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联合编制了《嘉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15日


嘉定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本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规划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嘉定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嘉定区第八轮环保3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感,奋力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新增完成10个行政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持续巩固农村水体消黑除劣成效;农村生活垃圾保持100%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稳定在95%以上;化肥和农药总施用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9%和1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规划保留村内农村公厕100%提档升级至三类及以上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村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

1.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应纳尽纳的要求着力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对设计标准不满足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T1163-2019)的老旧设施结合设施服务范围相关规划采用提标或纳管改造资源化利用和生态管控等方式分类做好现有处理设施提标增效强化提升运维养护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设施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以运维效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加强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问题,逐步建立市区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形成无缝对接、运转流畅的“发现、相应、处置、监管”为一体的农污管理养护工作闭环,确保设施系统完好运行情况稳定出水水质达标2025年,实现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全覆盖规划不保留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2.健全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一网统管提升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持续完善农村环卫配套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均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技术指导和工艺优化规范运营管理持续达标运行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收运处作业规范全程管理有效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农村区域湿垃圾90%以上纳入资源化处置体系

(二)持续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

1.巩固农村水体黑除劣成效建立完善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引导村民广泛参与水环境保护切实提高村民满意度巩固农村河道整治效果。依托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和村级河道水质常态监测工作,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溯源分析和动态排查,提高识别水体问题的灵敏度和时效性。强化“周暗访、月通报”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水体及时开展整治及时解决宅前屋后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对于完成整治的水体加强后养护管理和水质跟踪监测,实现水体长治久清

2.系统实施农村水生态修复。持续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加强网沟通,河湖自身的生态修复创造条件,实施分片活水畅流精细化调度,维持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强化农村河道管理养护,按需求对镇村级河道开展疏浚,严格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不断巩固中小河道水环境整治成果。集中连片开展以街镇为单元的河道水系生态保护与治理,重点推进3+1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华亭、南翔、外冈嘉定新城小流域建设。打造连续贯通、水清岸绿、生态宜人的滨开放空间

3.深化完善长制体系建设。加强河长制村居工作站能力建设,压实村居河湖长责任,提升村居河湖长履职能力;强化河湖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压实河湖养护单位责任,全面提升河湖管理养护质量。探索建立村级河道监测网络,优化村级河道代表断面布局,建立和完善水质档案,将村级河道水质数据接入河长制平台

(三)不断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1.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到60%,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全面推广精准施肥,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分区域、分作物合理调整化肥的精准施用和投入比例,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新型水肥一体化等节肥、节、节水装备,减少挥发和流失,提高化肥用药利用率。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推广高效植保机械设备。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能力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2.探索研究面源防控路径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以种植业面源污染为重点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遥感监测统计调查地面监测和模型评估大尺度分析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和入河负荷以灌区为单位,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治理模式和管理对策试点研究,建立长期、动态的监测跟踪机制。持续开展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抽测,掌握水质现状及其动态变化过程和规律。结合高标准农田、设施菜田建设,率先在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区以及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区域,探索试行生态沟渠、暴雨等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应用与效果评估

(四)全面提升农业废弃物管理

规范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渐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试点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处置,基本实现全量回收。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因地制宜配置秸秆、蔬菜废弃物、藤蔓等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持续推进粮油作物秸秆和蔬菜等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和引导秸秆离田利用产业化发展。

(五)持续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1.推进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绿色种养循环为发展方向,促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相匹配。指导禽畜养殖场严格按照生态还田利用要求和标准依法合理施用粪肥,严防还田环境风险。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激励机制。引导畜禽养殖环节温室气体减排,试点实施畜禽养殖氨排放监测。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2.严格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在市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2023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防治规划编制,并做好落实实施。结合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和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

3.推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落实《上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5)》,优化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试验推广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先进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到2025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比重达到80%

(六)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

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根据《嘉定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5)》(嘉生建办〔2021〕5号)和《嘉定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嘉绿容〔2020〕39号)的文件要求,2022年规划保留村内农村公厕50%提档升级至三类及以上标准,2023年规划保留村内农村公厕75%提档升级至三类及以上标准,2024年规划保留村内农村公厕100%提档升级至三类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规划保留村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工协作。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定期调度和监督落实。各涉农镇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主体,要进一步建立机制、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和制定措施,按要求报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按年度总结推进。

(二)完善投入政策,拓宽资金渠道。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落实污染治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投资建设。

(三)加强科技支撑,重视宣传引导。

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提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现代化水平,分区分类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领域的治理技术和监测规范。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力度,促进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好典型案例的报道与成果转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好典型案例的报道与经验推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强化日常监管,开展监督考核。

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农村河道湖塘、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畜禽养殖场排污口监测,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监测网络。健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机制,对整治情况开展定期抽查。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区级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监督检查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街镇进行严肃问责。


嘉定区农业农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深入推进

农村生活

污水垃圾

治理

1

持续加强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因地制宜、应纳尽纳”的要求,着力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2

对设计标准不满足《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T1163-2019)的老旧设施,结合设施服务范围相关规划,采用提标或纳管改造、资源化利用和生态管控等方式,分类做好现有处理设施提标增效。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3

强化提升运维养护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设施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以运维效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

加强设施运行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市区两级信息化监管平台,持续开展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定期通报设施运行情况确保设施系统完好、运行情况稳定、出水水质达标。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5

提升农村厕所

建管水平

完善卫生户厕跟踪维护机制,加强节水型户厕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规范污水处理,跟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避免化粪池出水直排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委

6

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农村新建改建公厕普遍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乡村振兴示范村、集中居住地点等因地制宜建设二类及以上公共厕所;加强农村公厕管理,加强标志指引设置,落实专人保洁、巡回保洁等制度,提升作业水平。

区绿化市容局

区农业农村委

7

健全农村生活

垃圾处置体系

持续完善农村环卫配套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均衡水平。

区绿化市容局

区农业农村委

8

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收运处作业规范,全程管理有效。

区绿化市容局

区农业农村委

持续开展

农村

水环境

综合治理

9

巩固农村水体

消黑除劣成效

建立完善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引导村民广泛参与水环境保护,切实提高村民满意度,巩固农村河道整治效果。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0

依托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和村级河道水质常态监测工作,掌握水质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溯源分析和动态排查,提高识别水体问题的灵敏度和时效性。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11

强化“周暗访、月通报”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水体及时开展整治,及时解决宅前屋后、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2

对已完成整治的水体加强治后养护管理和水质跟踪监测,实现水体“长治久清”。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13

系统实施农村

水生态修复

持续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加强河网沟通,为河湖自身的生态修复创造条件,实施分片活水畅流精细化调度,维持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区水务局


14

强化农村河道管理养护,按需求对镇村级河道开展疏浚,严格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不断巩固中小河道水环境整治成果。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5

集中连片开展以街镇为单元的河道水系生态保护与治理,重点推进“3+1”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华亭、南翔、外冈和嘉定新城小流域建设。打造连续贯通、水清岸绿、生态宜人的滨水开放空间。

区水务局

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

16

深化完善河湖

长制体系建设

加强河长制村居工作站能力建设,压实村居河湖长责任,提升村居河湖长履职能力。

区水务局


17

强化河湖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压实河湖养护单位责任,全面提升河湖管理养护质量。

区水务局


18

探索建立村级河道监测网络,优化村级河道代表断面布局,建立和完善水质档案,将村级河道水质数据接入河长制平台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不断加强

种植业

面源污染

防治

19

推进化肥农药

减量增效

推进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生产布局,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绿色生产基地覆盖率达到60%,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到30%以上。

区农业农村委


20

全面推广精准施肥,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分区域、分作物合理调整化肥的精准施用和投入比例,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替代,减少化肥使用量。

区农业农村委


21

推广新型水肥一体化等节肥、节药、节水装备,减少挥发和流失,提高化肥用药利用率。

区农业农村委


22

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推广高效植保机械设备。

区农业农村委


23

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区农业农村委


24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

区农业农村委


25

探索研究面源

防控路径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以种植业面源污染为重点,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遥感监测、统计调查、地面监测和模型评估,大尺度分析农业面源污染排放和入河负荷。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26

以灌区为单位,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治理模式和管理对策试点研究,建立长期、动态的监测跟踪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


27

持续开展1000亩以上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现状及其动态变化过程和规律。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

28

结合高标准农田、设施菜田建设,率先在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区以及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区域,探索试行生态沟渠、暴雨塘等农田径流污染物生态拦截技术应用与效果评估。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全面提升

农业

废弃物

管理

29

规范回收处置

和综合利用

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试点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30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处置,基本实现全量回收。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31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因地制宜配置秸秆、蔬菜废弃物、藤蔓等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持续推进粮油作物秸秆和蔬菜等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和引导秸秆离田利用产业化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强化

养殖业

污染防治

32

推进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

指导畜禽养殖场严格按照生态还田利用要求和标准依法合理施用粪肥,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区农业农村委


33

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广清洁养殖工艺,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

区农业农村委


34

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激励机制。

区农业农村委


35

引导畜禽养殖环节温室气体减排,试点实施畜禽养殖氨排放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36

严格养殖污染

防治监管

组织各相关区在2023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做好落实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37

结合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和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38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

区生态环境局


39

推动水产养殖

污染治理

落实《上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5年)》,优化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0

因地制宜试验推广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先进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1

组织开展水产养殖入河排放口排查、监测、溯源,规范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42

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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