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B3304000-2023-001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6 |
名 称: | 关于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人社发〔2023〕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支持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鼓励企业组织包车返岗,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本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注册地和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区企业”)。
(二)补贴条件
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租用大巴车实施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或委托外省市劳务协作输出地组织实施包车跨省“点对点”输送外省市务工人员返岗的本区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受理、审核和拨付
(一)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附件1)。
受理时间:2023年2月28日前,逾期视作主动放弃补贴。
(二)申报流程
1.本区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的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2.各受理部门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申请表(附件3)报送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补贴汇总表返还街镇,由各街镇按规定发放至企业账户,并将发放情况汇总后报送至区就业促进中心,区就业促进中心汇总后报区财政局。
(三)申请材料
1.《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3);
2.针对本次跨省“点对点”包车返岗签订的专项汽车租赁协议和发票(协议主体即为本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且协议内容须包括:包车单位、车辆数、包车费用、发车日期、出发地、到达地、行驶里程、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信息);
3.企业包车返岗人员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4.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金渠道
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由街镇财政资金先行列支。由区、街镇两级财政分级负担,区级财政负担20%,街镇财政负担80%,纳入区、街镇财力结算。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镇负责具体落实专门机构(部门)做好企业排摸、申请受理、初审、统计上报、拨付等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口径解释、复核、公示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区、街镇两级财政负责落实资金保障工作。
2.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交通补贴的企业,责令退回补贴资金。
五、其他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各街镇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2.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
3.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
各街镇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街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服务时间 |
1 | 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陈文意 | 59150533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
2 | 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周 逸 | 69578893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
3 | 南翔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朱 艳 | 69126883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
4 | 江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陆薇婷 | 59113802 |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
5 | 徐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毛婷婷 | 59558755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
6 | 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张 艳 | 39106682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
7 | 华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周品芬 | 59972031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
8 | 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陈昰逸 | 59928106-8045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
9 | 新成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邵紫君 | 69953035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
10 | 真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孔永芳 | 6919531 |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
11 | 嘉定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严晓慧 | 69960031-111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
12 | 菊园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张 颖 | 69016011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
附件2
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包车数量 (辆) | 补贴总额(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填表人: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嘉定区企业包车返岗交通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经办人 | 手机号码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包车数量(辆) | 包车费用(元) | 申请补贴(元) | |||
出发地 | 到达地 | 行驶里程 | |||
申报单位 意见 |
本单位承诺:填报信息及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受理部门 初审意见 |
经初审,该企业符合包车返岗补贴条件,包车 辆,包车费用 元,可补贴 元。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就业促进 中心复核 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包车返岗补贴条件,补贴 元。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请单位、包车单位均应与该跨省返岗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