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0000097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名 称: | 准予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区徽商文化研究会) |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3]001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3]0017号
上海市嘉定区徽商文化研究会: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3年2月16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市嘉定区徽商文化研究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市嘉定区徽商文化研究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