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8000-2023-002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名 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 | 嘉中医办(2023)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促进我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3年将继续开展嘉定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研项目与中医药青年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中医临床、中医基础及理论、中医适宜技术、中医特色护理、中医治未病(公共卫生)、中药应用研究项目为主,同时包括部分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发展相关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以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围绕我区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重点,引进、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中医药课题研究,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培养中医药科研人才,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课题负责人)
1.申请者一般应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的则需取得中医学历学位证书或西学中结业证书,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中医药研究工作基础,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参与嘉定区第五批医学重点学科(项目)、第四批医学重点专科、第三批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社区师带徒项目导师、上海市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成员优先考虑;
2.面上项目申请者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青年科研基金申请者需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曾获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
3.鼓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
4.申请者与参与者非同一单位,则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5.申请者既往主持的区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并且结题。
(二)依托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条件的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且有专门的科研管理部门,能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确保申请项目无涉密内容与虚假内容。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单位优先考虑;
2.重视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除立项资助外,鼓励依托单位筹集和安排足量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单位按不低于 1:1 的标准配套。社会办医疗机构项目经费自行筹集。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强度
分为面上项目和青年科研基金两类。面上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青年科研基金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立项不资助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市级医院和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安排科研经费。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课题申报需由依托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推荐单位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向区卫生健康委反馈《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各单位申报总数不可超过单位申报名额(附件2),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的受理单位重复推荐。
3.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
4.申报方式: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请者需登陆嘉定区卫健委科研平台(网址:http://218.78.29.143/)申报,由推荐单位进行网上审核推荐。申请者账号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开通,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电话联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朱欢欢(59529990)申请开放科研平台账号。
5.申报时间:2023年3月13 日-3月24日17:00 。《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朱翔雁政务网,逾期将不再受理。
6.专家评审: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课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课题,将进入现场评审(PPT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并推荐至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和中医药科研项目(市级医院不参与推荐)。
联系人:朱翔雁、李 莉
联系电话:59501336、69531012
附件:1.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名额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