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309000-2023-0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3-03-15
名 称: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医政(2023)1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学科研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级,根据《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嘉卫医政〔2021〕11号)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度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课题负责人)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参与嘉定区第五批医学重点学科(项目)、第四批医学重点专科、第三批中医学重点学科项目成员优先考虑。

2.面上项目申请者需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青年科研基金申请者需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曾获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者优先考虑。

3.鼓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申报。

4.申请者与参与者非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5.申请者既往主持的区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结题。

(二)依托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条件的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本区社会办医疗机构,有专门的科研管理部门,能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不提交不真实的内容,不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2.重视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除立项资助外,鼓励依托单位筹集和安排足量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单位按不低于 1:1 的标准匹配。社会办医疗机构项目经费自行筹集。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方向

(一)项目类别

分为面上项目和青年科研基金两类。

(二)申报方向

聚焦本区卫生健康发展需求,发挥区临床科研中心科研平台资源优势,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扶持培育重点研发计划。

1.非传染性疾病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心脑血管、代谢等慢性疾病的规范化和综合治疗及社区健康管理与营养干预研究;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妇科和精神科等嘉定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研究;恶性肿瘤的早期筛查、早期诊断、规范化防治。

2.公共卫生建设:新发/再发传染病防治研究;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领域战略前瞻性研究。

3.全科领域的医疗管理技能和防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

4.联合高校、三级医院、科研院所合作科研转化项目。

三、项目数量及资助情况

面上立项资助项目20项,青年基金立项资助项目10项,立项资助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市级医院科研项目立项不资助)。资助额度由项目预算评审决定,不资助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安排科研经费。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课题申报需由依托单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向区卫生健康委反馈《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份。申报总数不可超过单位申报名额(附件2),课题不得向财政出资的受理单位重复推荐。

3.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

4.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者需登陆嘉定区卫健委科研平台(网址:http://218.78.29.143/)申报,由推荐单位进行网上审核推荐。申请者账号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开通,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电话联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申请开放科研平台账号。

5.申报时间:2023 年 3月13日—3月24日 17:00 。《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朱翔雁政务网,逾期将不再受理。

6.专家评审: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课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课题,将进入现场评审(PPT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并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市级医院不参与推荐)。

联系人:

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朱翔雁   59501336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朱欢欢、张燕华  59529990、69530278

 

 

附件:1.单位申报汇总表

2.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申报课题数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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