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试点开展医疗设备统筹采购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WE7202000-2023-006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3-05-26
名 称: 关于印发《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试点开展医疗设备统筹采购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嘉卫办〔2023〕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系统内财政资金安排的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采购成本,我委制定了《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试点开展医疗设备统筹采购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试点开展医疗设备

统筹采购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系统内财政资金安排的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采购成本,按照“统筹规划、集中采购、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拟在符合批量条件及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医疗设备中,选取同类型项目且有利于提质、降本、增效的设备,由委层面采用“统采分签”模式统筹采购。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实施范围:财政资金安排的区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

实施标准:符合同一类型、同一型号的医疗设备且涉及二家以上单位,总计数量5台及以上,总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可试点采用“统采分签”模式进行采购。

“统采分签”是指由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委属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作为采购主体实施采购,形成中标(成交)的医疗设备名称(型号)、单价后,由设备使用单位自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结算。

二、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成立“统采分签”工作组,由分管财务、医疗业务的领导担任双组长,委财务科、医政科、基层卫生科、内审室等职能科室负责人、政府采购经办人员等为工作组成员。组成人员职责如下:

组长:对所分管的工作组成员提供的方案、数据、初审意见等进行审核把关,并向班子会提交审议相关工作方案、进展及采购结果。  

财务科:负责医疗设备预算工作布置、数据汇总、提出符合“统采分签”的采购清单、会议召集等。

医政科、基层卫生科:分别负责审核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并提出调剂或是否安排预算的意见。

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具体负责采购的实施。

内审室:负责对“统采分签”采购工作的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流程

(一)预算编制阶段

每年编制下一年年初预算时,委财务科根据区财政下发的预算要求,对下属医疗机构上报的医疗设备采购预算进行汇总梳理,形成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备预算上报明细清单。

委医政科、基层卫生科按照协同理财工作机制,分别对区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备明细清单进行审核及可行性论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学科建设发展,以及充分统筹调剂系统内现有资产(主要是闲置资产)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提出预算安排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报委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预算“一上”上报区财政。

(二)预算执行阶段

每年3月底前,委财务科根据区财政批复下达的年初预算,整理出符合医疗设备统筹采购的明细清单,提出拟采用“统采分签”模式的采购清单,报班子会集体审议。

经班子会审议同意后,由采购小组负责实施采购,包括听取相关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对进口设备采购完成必要的论证等程序后,于4月初进入统筹采购流程,原则上6月底之前完成采购任务。

完成采购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结算。

(三)预算绩效评价阶段

对采取“统采分签”模式采购的医疗设备,使用一年后,由委内审室负责开展绩效评价,主要是对资产使用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开展评价,如资产使用率、开展的业务量、对应的医疗收入等方面的指标进行效果评价,并将以上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相关医疗单位安排财政资金购置类似资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内审室结合日常内审工作的开展,对统筹采购医疗设备的预算执行和支出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其他

如有年中预算调整,涉及批量医疗设备购置的,参照上述工作流程执行。

嘉卫办(202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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