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23-005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05-22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监督(2023)1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要点
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制)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践行以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为基础,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强化行业综合监管,着力抓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嘉定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动卫生法治建设走向深入。
1.围绕思想学习,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全面学、卫生健康系统人人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深入学,将学习融入平常;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法治在卫生健康领域以及疫情防控中的引领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执业、依法防控;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继续将法治工作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做到“述职必述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2.对标创建工作,细化法治建设内容。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各项要求,围绕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制约、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等与卫生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方面,认真细致排摸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法治管理工作有内容、见成效。
3.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法治管理能力。持续推进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作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委机关各职能科室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发文。提高行政事项办理、审理质量,强化答复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培训。提高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
4.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2023年嘉定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的要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建设,一是继续推行和扩大卫生健康领域“一业一证”“一件事”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公共服务事项种类,优化提升“好办”“快办”“免申即享”等服务;二是做好新一轮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和调整,推进涉及市场环境、扩大开放、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改革。着力提升网办水平和服务能力,丰富企业和市民群众申请政务服务途径。配合开展建设工程审批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5.聚焦行政执法,推进实施信用监管。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基础,规范执法全过程行为;以信用监管为目的,推进信息归集和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以包容审慎监管为主导,做好《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落实。积极推行智慧执法、精准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方式,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6.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建立完善各项突发应急预案,特别是传染病防控、医疗救治、急性职业中毒、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等方面;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7.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做好“扫黑除恶”。一是做好对历年整改情况的督导“回头看”工作;二是开展医疗乱象整治,对卫生行业典型的行为“医托、医闹”“血头、血霸”采取零容忍严厉打击,对“黑救护”“黑护工”“黑广告”等要持续关注,及时整治;三是组织开展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活动。
8.广泛做好宣传,强化普法主体责任。以“八五”普法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月”活动,并与各部门进行普法联动。发挥各单位自媒体、“互联网+”、微信、APP、微电影等新媒体,以“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5.31世界无烟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卫生监督开放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线上“云培训”、线下“扫码知卫生”等形式开展生活饮用水、职业健康、控烟等宣贯活动,从而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以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综合监管和执法效能。
9.持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初步形成“1+7+1”的卫生监督网格化体系,在委监督所的直接领导下,建成七个标准化监督分所和一个政务服务窗口,同时做好包括卫生监督队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队伍等两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切实抓严监督队伍作风建设,抓牢核心业务能力培养,抓细执法过程管理,抓实卫生监督基层覆盖,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管理能级,推进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监管服务精准化。
10.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建设。一是全面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文书等使用管理;二是逐步推进全市统一行政执法平台的使用,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的应用,按照市卫健委部署推进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三是按计划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检工作,试点开展重点医疗机构全事项检查。
11.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队伍精神风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推进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大力加强社会监督。
12.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按照“乙类乙管”工作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监督执法。全面完成辖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配合开展本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核查评估。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13.医疗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强化对重点类别如医疗美容、口腔等机构,重点领域如处方管理、精麻药品、抗菌药物、医疗临床应用技术开展情况等监督检查,加大对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办医协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警示案例宣传等平台和方式引导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规范执业。完善备案制诊所的批后监管工作机制。
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特别是下放的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等事项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辖区助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产妇就诊关键环节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完善常态化严厉打击“两非”及代孕行为,进一步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15.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以中药处方点评、中药煎药管理为重点,持续加强中药药事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培养具备专业水平的中医药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备案制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中医门诊部监管工作要求。推进中医药监管对象分类管理。
16.公共场所、学校、控烟工作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培训考核平台与卫生管理电子档案建设,提高重点公共场所自我管理能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贯彻实施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进一步推进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探索建立控烟工作社会共治机制。坚持控烟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聚焦市民反映的重点、难点行业和问题场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7.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放射卫生)。落实《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落实《上海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方案》,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效能。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18.消毒产品、消毒活动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加强消毒责任单位、消毒产品、消毒服务单位等监督管理。推进消毒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全面实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在线监测管理。继续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
19.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执法智能化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能力提升项目。不断丰富“智慧卫监”监管运用场景,推进饮用水、医疗废物、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医疗服务等行业的“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智慧卫监”嘉定一期项目建设。提高从信息化途径发现、识别案件线索能力。
20.夯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会商机制,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品监管等部门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领域的合作联动,加强与应急、生态环境、人社、总工会等部门在职业健康领域的合作联动,加强与文旅、体育、教育等职能部门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联动。完善“行刑衔接”双向移送程序和实践操作。完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加强行业组织培训指导与技术支持作用,引导提升行业自律。增强质控管理意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
21.强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数据采集。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健康服务等新业态的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构建以量化分级为基础的公共场所信用监管体系。完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信息。开展“蓝盾行动”专项监督执法,强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监管水平。
22.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区域协同。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嘉昆太”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的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培训演练。继续推进“嘉昆太”三地在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服务综合监管、职业健康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和联合执法。联合做好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23.加强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继续加强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联动机制建设,开展重大活动保障专项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夯实保障实战能力,着力提升卫生监督保障应急水平。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完善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场馆、指定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及社会面卫生监督管理模式。
三、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抓手,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24.优化标准备案、健全跟踪评估工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进一步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优化备案流程,提升备案服务质量。配合市级部门参与本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指导解答和跟踪评价工作。
25.实施风险监测。按照 2023 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安排,结合地区特点,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达到97%以上,根据实际需求增加监测项目和数量,并做好辖区内年度监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工作。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生用餐专项监测。
26.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严格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健全我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体系,在疾控和各医疗机构中实施食源性疾病报告负责人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主动监测和专项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识别预警,优化工作流程,保证监测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切实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水平。
27.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和调查进展,按时报送调查报告。要加强医防结合,区疾控中心和各医疗机构要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加强卫生学处置和病例救治。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8.开展风险评估、研判与预警。落实辖区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的主体责任,会同区经济委、区商务委、区农委、教育、市场监管、粮食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工作,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送区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食品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29.推进营养健康场所建设。按照《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健康上海合理膳食行动。要继续抓好“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营养支持性社区”“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等试点示范建设,在我区建成“营养支持性社区”1个,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创建国家营养健康社区试点。根据国家和本市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居民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营养知识知晓率和食物消费量等调查。配合《上海市早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实施健康营养早餐。
30.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开展对三减三健、含糖饮料等的健康提示宣传活动,研究相关支持政策,配合推进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制定。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年度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宣传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贯活动形式,结合“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传;鼓励结合家庭医生服务,开展食养指导,提高居民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