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17000-2023-008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职健联办(2023)7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高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意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沪卫职健〔2021〕34 号)、《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方案》(沪卫职健〔2021〕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职业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2023年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高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区在前期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发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队伍的作用,依托街镇、园区、专家团队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加强多方协作,继续推进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方案背景
自2019年以来,我区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日趋完善,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不断充实,用人单位整体职业健康意识逐渐提高,但仍然面临着区内生产型企业基数大、行业类别复杂,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占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数的90%左右,且普遍存在着职业健康管理意识淡薄,职业健康知识欠缺等问题,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监护覆盖率等均低于本市平均水平,对区域职业健康水平的提升带来难度。另外,《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提升职业健康专职助理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具有嘉定特色的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技术帮扶机制,总结推广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和经验,不断规范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继而全面提升本区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效能,为健康嘉定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帮扶对象
以园区为单位,依据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现状、中小微企业分布等因素,选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等、薄弱及零基础的小微企业作为帮扶对象。2023年试点在马陆镇、安亭镇、外冈镇三镇范围内,选取相关工业园区内的5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1)开展帮扶。鼓励其他街镇在辖区对园区、企业进行自主帮扶拓展。
本年度帮扶对象以小微型企业为主,后续逐渐扩至中型企业。
(二)工作内容
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正确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组织开展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妥善安置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等,帮助小微型企业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工作步骤
1.前期调研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
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马陆镇、安亭镇、外冈镇政府卫健办,对各相关街镇园区开展调研,排查梳理园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且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小微企业名单,了解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和职业健康管理现状,确定帮扶对象、帮扶方式和帮扶机制。
2.试点帮扶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
(1)现状自查、协查(2023年3-4月)
以《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表(试行)》(附件2)重点关注的单项指标为重点项来评估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现状,4月底前完成对帮扶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现状评估。评估从两个层面同步进行,一是企业自查,二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协查,专家组进厂指导,通过现场评估来分析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并形成问题清单。
(2)制定“一企一方案”(2023年5月)
根据梳理形成的问题清单,通过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专家团队及第三方的技术指导,由专职职业卫生监督助理员结合企业所属类型、生产工艺,从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源头预防等方面帮助做出科学合理设计,为帮扶企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一企一方案”)。
(3)推进整改落实(2023年5月-2023年9月)
根据每家企业的帮扶方案,卫生监督协管队伍、街镇和园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并全程指导企业落实,形成月度进展小结,对推进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4)开展中期质控(2023年7月)
组织专家团队及第三方进场对帮扶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中期质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价,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3.成效评估阶段(2023年10月)
10月底前组织市、区两级专家团队,按照《上海市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细则》(附件3)以及《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表(试行)》开展终末验收,对帮扶成效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成效评估主要包括资料评估、现场评估、综合评估等程序,通过中小微企业在接受帮扶前后的指标变化来评估帮扶效果。
4.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11月)
全面梳理评估各类帮扶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政策支持、部门协作和援助机制等方面,完善本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和模式。树立中小微型企业帮扶典型,街镇和园区对效果优秀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奖励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应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等基础上,统筹各方力量,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一)成立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成立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健康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试点街镇有序推进职业健康帮扶工作。
组长:王涛
副组长:郝立、彭谦、朱杰
成员:叶坚清、于宏杰、周贵珍、严晓兰、程静、唐静
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职业健康帮扶办”),设在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法制)科,主任由郝立兼任。
(二)成立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技术指导组
区疾控中心牵头成立本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技术指导组,主要负责本区帮扶技术支撑工作。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本区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方案和相关成效评估标准;负责职业健康帮扶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区内职业健康帮扶工作的现场指导、报告撰写、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负责对职业健康专职助理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帮扶成效评估等。
组长:彭谦
副组长:于宏杰
组员:陈小贵、俞太念、赵建伟、孟威、黄佳琪、潘黎
(三)成立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指导组
由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牵头成立监督指导组,主要负责对帮扶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教培训;对帮扶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情形,且拒不整改落实的企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健康专职助理员的日常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培训;根据帮扶结果,对帮扶企业开展分类监督执法。
组长:朱杰
副组长:周贵珍
组员:胡兴华、方馨、段洪彬、吴春燕、李建青、蔡明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以及各试点街镇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各试点街镇要建立本辖区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组,制定符合各自园区及企业特点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要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按照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联络员机制,各试点街镇及帮扶企业要落实好责任分工,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帮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各相关卫生监督分所要明确1名专职职业健康助理员作为企业指导服务小组长,同时按照1名职业健康助理员负责对接5家企业的标准将联络员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咨询反馈机制,畅通企业、职业健康助理员与专家团队、区疾控中心、委监督所之间对职业健康管理疑难问题咨询和答复的渠道,及时解决帮扶过程中的堵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要注重挖掘帮扶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对好的做法归纳总结后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工作
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结合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宣传职业健康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经费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应为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指导、购买服务及帮扶成效评估等工作。各街镇要同步做好职业健康帮扶等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
六、信息上报
各企业指导服务小组长在每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在8月10日前将中期质控情况报至区职业健康帮扶办(区卫生健康委),10月25日前将帮扶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报至区职业健康帮扶办,11月15日前将成效评估报告报至区职业健康帮扶办;各试点街镇应在10月30日前将帮扶工作总结报至区职业健康帮扶办。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区卫生健康委
姓名:叶坚清,电话:69530253
(二)区疾控中心
姓名:陈小贵,电话:69530045
(三)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
姓名:胡兴华,电话:59513227
附件:1.2023年嘉定区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名单
2.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表(试行)
3.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