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E7302000-2023-03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发文日期: | 2023-07-10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嘉卫发〔2023〕3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23年嘉定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嘉定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方案
为确保今年卫生健康系统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健全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改进服务质量,落实分级诊疗,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标准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整合型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绩效管理对象
根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类,绩效管理对象为以下单位:
(一) 区属公立医院
区中心医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江桥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牙防所。
(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 公共卫生机构
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区急救中心和区血站。
三、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绩效管理指标体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维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反映服务和管理过程,注重服务结果,突出目标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客观稳定、易于获取、科学灵敏、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机构绩效管理指标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一)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指标
1.市级指标。执行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达的考核指标。
2.区内指标。群团条线、行政条线管理两个维度组成。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指标
1.服务维度指标。重点评价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计划生育服务的提供情况。其中,医疗服务包括医疗服务数量和效率、医疗质量和安全、集约化中心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通过评价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基层网底卫生健康服务。
2.组织维度指标。重点评价费用、效率、发展能力、党建和群团工作、行政条线管理、社区综合评价以及质控管理。
3.模式维度指标。重点评价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
4.满意度指标。重点评价职工满意度、患者满意度和有效投诉率。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重点评价职工满意度、公众满意度和质控管理。重点关注政府指令性任务、基层指导等社会责任的落实情况。
2.服务提供指标。重点评价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重点关注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情况等。
3.综合管理指标。重点评价党建和群团工作、行政条线管理。
4.可持续发展指标。重点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能力等情况。
(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绩效管理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重点评价职工满意度、公众满意度和质控管理。重点关注普法宣传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情况。
2.服务提供指标。重点评价经常性监督检查、执法要求及规范、双随机完成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3.综合管理指标。重点评价党建和群团工作、行政条线管理。
4.可持续发展指标。重点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能力等情况。
四、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管理工作以标准化管理为方向和基础,绩效标准作为衡量绩效业绩优劣的基准和尺度,标准值主要参考医院评审标准、重点专科评审标准、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临床诊治指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规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
绩效标准遵循医疗卫生工作规律,充分考虑地域社会经济发展差异,既反映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横向比较,又反映同一机构自身变化的纵向比较。
五、绩效管理程序
(一)数据采集
充分发挥医疗服务监管机制的作用,推动绩效管理精细化、专业化。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卫生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大数据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发挥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在绩效管理中的作用。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注重社会公众、患者代表等参与。其中区属公立医院数据采集执行市级文件精神。
医疗卫生机构自评
各绩效管理对象按照绩效管理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形成年度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年度绩效管理自评报告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并提交至委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其中区属公立医院自评报告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执行。
绩效评价实施
以运用信息技术采集绩效管理相关数据为主,综合运用现场核查、专题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手段,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区属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市级指标部分)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执行。
定性指标考核部分,由科室提出加、减分或降级的书面建议,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绩效评价反馈与改进
根据评价结果,参考单位自评情况,向医疗卫生机构反馈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情况作为下一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绩效考核数据统计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统计口径为上年度11月至本年度10月,其中区属公立医院执行市级相关文件规定,按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考核年度,即数据统计口径为上年度。绩效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委托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惩,并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等挂钩。绩效评价结果向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街镇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有关方面按程序进行严肃查处;将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指标数据采集、考核方法、指标得分、考核结果全部在该平台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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