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WC9905000-2023-096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委办局 |
发布机构: | 区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名 称: | 关于下发嘉定区2023年河长制及水质综合达标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 ||
文 号: | 嘉水务〔2023〕112号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华亭镇、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和真新街道:
根据嘉委发〔2023〕3号文件《关于2023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区水务局涉及河长制及水质综合达标评价考核指标二项,占比3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河湖水质优Ⅲ类比例达标(1.5分)
1.指标解释
2023年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比例。
2.考核要求
根据《2023年嘉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全区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任务。(详见相关街镇年度考核任务)
3.计分方法
到2023年10月底,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不低于年度考核值,得1.5分;未达到考核值的,按比例赋分。
二、河长巡河率达标(1.5分)
1.指标解释
根据《上海市河长巡河工作制度(试行)》,街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2.考核要求
街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居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
3.计分方法
街镇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7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村居级河长巡河达标,得0.75分,每1%未完成率,扣0.05分。
附件:相关街镇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度考核任务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区委研究室
附件
相关街镇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年度考核任务
序号 | 街镇名称 | 镇管及以上河湖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 | 备注 |
1 | 华亭镇 | 9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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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定镇街道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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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成路街道 | 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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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新街道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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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嘉定区2023年河长制及水质综合达标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