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关于印发《 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文化旅游考核指标》的通知
索 引 号: WC3303000-2023-009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文化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3-08-18
名 称: 关于印发《 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文化旅游考核指标》的通知
文 号: 嘉文旅 [2023] 27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文化旅游考核指标

评分细则

 

根据《关于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制定街镇文化旅游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各街镇文化和旅游工作部门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助力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嘉定加快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转化为嘉定的生动实践贡献文旅力量

二、考核对象

各街镇

三、考核内容

按照《2023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各街镇考核评分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文化旅游重点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2)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示范区创新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美术艺术等工作;(3)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主要包括行业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检查执法等工作;(4)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主要包括资源整体协调开发、文旅重点项目和投资建设、文旅产业统计工作;(5)不可移动文物和非遗,主要包括保护修缮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非遗资源等工作;(6)文化旅游重大活动和宣传推广,主要包括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对外宣传、资源推广等工作。具体内容见《2023度街镇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指标》附件1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业务联系、调研指导、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各街镇文化和旅游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评。

1.单位自评。单位围绕文化和旅游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全面总结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梳理做法和成效,分析问题和不足,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2.科室考评。区文化旅游局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平时掌握的各街镇业务开展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逐项打分,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

3.会议审定。文化旅游局办公室汇总各科室考核评分结果和评价意见,提交局党组会集体审议确定,并按实际得分情况排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由区文化旅游局办公室负责向区绩效考核办报送。

五、考核评价

1.计分规则。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不可移动文物和非遗”“文化旅游重大活动和宣传推广”六项考核指标采取合计百分制评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根据总得分排序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三类格次,其中总得分排名前4的评定为优秀,排名5-8位的评定为良好,排名9-12位的评为一般,如因同分情况出现排名跨格次情况的,就前排在同一格次。上报区绩效考核办的分数由百分制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报,折算后出现同分的,名次按原始得分排定先后次序。

2.加减分。每项指标均可加减分,对在推进文化旅游工作中,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承办或协助承办市级、区级重要活动,引进或推进重大文化旅游投资或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予以适当加分;因工作失职影响整体工作或造成负面影响、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实行减分,减分上限为基本分的2%。加减分项均应有充分依据,由各业务科室提出意见,并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同意。

六、工作要求

考核工作由区文化旅游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各科室负责具体评价。区文化旅游局各科室要坚持对街镇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各被考核街镇要准确把握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支持、配合考核工作。



政策留言板

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