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水务局
关于嘉定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预结算相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WC9905000-2023-11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8-18
名 称: 关于嘉定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预结算相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 嘉水务〔2023〕128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区交通委:

自2023年6月起,嘉定区通沟污泥站已进入正式运营阶段,为确保我区通沟污泥处理设施稳定运营及规范化处置率达到100%,根据《嘉定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费结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片区划分

大众通沟污泥站位于嘉罗公路1720号,服务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徐行镇、华亭镇、马陆镇,以上街镇市政管道养护产生的通沟污泥进入大众通沟污泥站处理处置;

安亭通沟污泥站位于嘉松北路4671弄18号,服务真新街道、江桥镇、南翔镇、安亭镇和外冈镇,以上街镇市政管道养护产生的通沟污泥进入安亭通沟污泥站处理处置;

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养护产生的通沟污泥按照镇域范围分别进对应的通沟污泥站处理处置。

二、结算单价及处置费用

本区通沟污泥处置结算价格执行统一结算价。经预测算,结算价格暂定为400元/吨,区水务局根据上年度市行业部门考核要求,每年对全区各单位通沟污泥产生量框定目标控制量(见附)。考虑各单位实际进入末端设施的年度通沟污泥处置量会有所浮动,每年结算价以实际运营平衡情况适当进行价格调整。

三、结算方式

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由区水务局部门预算统一安排,区、镇财力分级承担,其中区属设施(区水务局、区交通委管辖设施)产生的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由区本级财力承担;各街镇(含园区)权属设施产生的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由属地街镇财力承担;各街镇承担的结算资金由各街镇通过区对镇财力结算上解区级财政。

四、执行时间

本次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费结算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4年全区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置目标量清单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2024年全区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置目标量清单(吨/年)

序号

街镇

雨水管

产泥量

(吨/年)

污水管

产泥量

(吨/年)

规范化

处置量

(吨/年)

处置费

结算价

(万元)

1

马陆镇

1064.2

1185.7

2250.0

42.568

2

安亭镇

666.6

495.2

1161.8

26.664

3

南翔镇

484.9

659.9

1144.8

19.396

4

江桥镇

495.2

203.7

698.9

19.808

5

徐行镇

250.9

240.5

491.5

10.036

6

外冈镇

173.6

99.2

272.8

6.944

7

华亭镇

83.7

131.2

214.9

3.348

8

嘉定镇街道

8.7

5.6

14.4

0.348

9

新成路街道

119.5

58.2

177.7

4.78

10

真新街道

121.3

87.1

208.4

4.852

11

工业区

676.0

619.8

1295.8

27.04

12

菊园新区

247.4

241.2

488.6

9.896

13

区交通委

2288.6

0.0

2288.6

91.544

14

区水务局

1312.2

2051.4

3363.7

52.488

合计

7993.0

6078.8

14071.9

319.712

 

备注:通沟污泥处置费用按进站量(以雨水管产泥量为主)结算,其中区交通委、区水务局通沟污泥处理处置费由区财政本级财力承担。

 

关于嘉定区通沟污泥处理处置预结算相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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