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镇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镇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00484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9-20
名 称: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镇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3]012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3]0126

上海嘉定镇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3年9月2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塔城路560号B楼303-304室变更为塔城路560号 D楼210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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