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
嘉定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00501 主题分类: 区政府委办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9-27
名 称: 嘉定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
文 号: 嘉民发〔2023〕16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为帮助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根据《上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沪民养老发〔2023〕7号),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生活安心、舒心。

(二)工作内涵。探访关爱服务由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尊重老年人意愿前提下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居家安全、精神慰藉、政策资源链接、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

(三)主要目标

1.到2023年底前,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形成服务对象名单库,组建服务队伍,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

2.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达到100%,提升服务效能;

3.到2025年底,建立探访关爱服务规范,探访关爱工作高质量开展,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

1.区民政牵头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探访关爱服务长效开展;结合探访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制定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探访关爱服务开展情况及质量。

2.各街镇充分排摸老年人情况,形成名单库,将老年人基础信息和需求录入名单库并动态更新;凝聚多方力量组建服务队伍个性化定制服务内容,实行“一人一方案”;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实际需要

3.各区级职能部门要共享高龄独居、高龄纯老家庭等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的基本数据,并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做好统筹、配合、保障、宣传等工作。

(二)细分探访关爱服务对象

区民政指导街镇综合考量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家庭照料情况等因素,排摸并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范围特殊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6类对象:独居、失能(失智)、重残、纯老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以及出现阶段性临时困难的老年人。结合实际,重点覆盖易发生居家安全风险且家庭照料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细化分类,逐步扩大探访关爱对象群体范围。

(三)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

1.居家安全服务。通过探访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健康方面情况,对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要重点关注,做好健康宣教,预防人身安全意外发生;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存在隐患,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了解老年人是否有因受到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影响造成临时生活困难,协调资源,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老年人有需要时,帮助及时对接有关部门,确保居家安全。

2.精神慰藉服务。了解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了解老年人的心理与精神状况,是否有精神慰藉需求等。对缺失家人关爱、存在精神慰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陪伴、陪聊、倾听、心理疏导等服务,必要时帮助对接医疗资源予以干预。

3.政策资源链接服务。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等情况,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给予必要协助;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情况,如有相关需求,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

4.其他服务。了解老年人是否需要紧急救援、需求转介和其他个性化服务,可结合实际创新提供服务。在春节、重阳节等特殊节日期间,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

(四)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

1.依托“老伙伴计划”项目,深化做好“老伙伴”志愿服务。

2.发挥养老服务机构、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优势,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3.发挥养老顾问、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等专业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提供养老咨询,协调落实相关帮扶救助政策。

4.鼓励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支持老党员、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5.发挥家庭医生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工作优势,及时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做好慢病管理和健康监测;发挥社区民警开展治安和群众工作优势,结合消防和防诈宣传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6.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日常巡查、上门维修等服务中同步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7.鼓励发动支持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和物流快递送餐等生活服务业人员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五)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

1.各街镇要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明确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关爱服务方式和频次,探访关爱人员须通过社区云填报“探访关爱服务信息记录”。

2.各街镇要积极配合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结合“e嘉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应急呼叫“一键通”设备推广运用。倡导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燃气报警器、烟雾报警器、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等设备。

3.6类服务对象中“高龄独居、高龄纯老、重度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要列为重点对象,在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增加关爱频次。在传统节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间节点要增加探访频次,做到每日关爱。

(六)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探访关爱人员应了解应急处置流程,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1.当发现老年人出现紧急特殊情况时,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应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

2.当出现台风、高温、低温等异常天气预警及其他自然灾害时,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应第一时间联系老年人及其家属,告知并强调相关注意事项

3.当发生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时,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发现老年人有疑似症状的按照防疫要求及时处置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社区实施封控管理等无法上门探访的情况下,加大远程探访频次,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老年人状况并提供帮助。

(七)实施探访关爱服务常态监督

1.区民政局通过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各街镇探访关爱服务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发现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等问题,严格督促整改。

2.各街镇每季度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自查,通过核实数据、检查台账、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及时查摆问题、整改完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对探访关爱服务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推进机制。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探访关爱服务。各区级职能部门、街镇组建联络员队伍,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沟通交流会,年末梳理总结全年工作,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实效。

(二)落实职责任务。区民政局牵头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指导街镇开展摸底排查,村(居)委协助实施,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并推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区委政法委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纳入平安建设重要任务。区文明办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教育、关心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区教育部门积极探索学生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进一步加强学生尊老孝老敬老教育。区公安局关注提供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人口、居住地等变化情况,保障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区财政局做好探访关爱服务资金保障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区卫健委结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爱工作,依托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参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区医保局结合区民政局牵头建立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名单库,将其中申请享受长护险政策的失能老年人纳入长护险服务关心关爱行动范围,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对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及时通过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反馈。区残联将对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纳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残疾老年人生活质量。各街镇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掌握、动态更新本街镇居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情况和需求以及人户分离对象的有关情况。

(三)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使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知晓政策,尤其让高龄独居、纯老、失能(失智)、重残等需求度高的老年人应晓尽晓,同时注重保护老年人隐私。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宣扬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加强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宣传,形成互帮互助、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友好环境。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政法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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